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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啟强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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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202512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潘啟强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潘啟强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南委〔2025103号)文件精神,经2025129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潘啟强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潘啟强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但汉辉同志(女)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玉同志(女)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512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