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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的通知

日期: 2024-05-09

潼南府办〔20242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城中村改造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潼南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  长:秦启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秦云兵区政府副区长

杨述兵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洋述区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刘红光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尤长清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红军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区城管局局长

周兴文区国资委主任

岑远春潼南税务局局长

区城投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区旅投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张小兵梓潼街道办事处主任

大佛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世杰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 区征地征收

中心主任

国开行重庆分行客服二处副处长

农发行潼南支行副行长

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承担城中村改造日常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征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工作专班办公室协助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

二、专班推进组及工作职责

(一)集体土地征收组

长:刘志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城投集团、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

具体职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部分征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合规性审查工作。区征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房屋拆迁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做好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监管;

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负责专项借款资金支付监管;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协助做好建设资金监管工作;

(二)国有房屋征收组

长:张红军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

具体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策划、申报;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序时推动;牵头做好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监管;协调对接市专班相关工作;

    区征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有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负责国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报批;负责国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筹集;

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负责专项借款资金支付监管;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协助做好建设资金监管工作;

(三)建设工作组

长:区城投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区旅投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

具体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做好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监管;

区城投集团、区旅投集团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授信、放款工作;负责专项借款偿还工作。

区城投集团负责碉楼坡及江石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组织实施;

区旅投集团负责石碾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组织实施;

国开行重庆分行、农发行潼南支行负责专项借款资金支付监管;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协助做好建设资金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保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协商相关工作,解决相关问题,齐心协力推动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责任落实。专班推进组、属地镇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程跟进项目风险问题的处置。

(三)纪律要求。专班推进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主动作为,不得擅自泄露项目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稳定推进。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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