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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23-0014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体裁分类 ] 其他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潼南府办〔20235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万州等 9 个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函》(渝无废〔20202 号)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李成群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廖世祥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海浪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考核办主任)

区教委主任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尤长清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绪仁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红军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广建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区商务委主任

唐凡云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罗红刚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周寅垠潼南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小兵梓潼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红福桂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大佛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明强柏梓镇镇长

夏继春双江镇镇长

古溪镇镇长

夏正鹏塘坝镇镇长

黎晓春小渡镇镇长

张建国崇龛镇镇长

卧佛镇镇长

龙形镇镇长

太安镇镇长

罗晓勇田家镇镇长

唐铭悦玉溪镇镇长

李林洪上和镇镇长

米心镇镇长

新胜镇镇长

蒋豪渊宝龙镇镇长

群力镇镇长

别口镇镇长

花岩镇镇长

彭治勇五桂镇镇长

陈春露寿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研究审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部署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不集中办公,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单位积极履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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