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潼南府办〔2023〕55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万州等 9 个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函》(渝无废〔2020〕2 号)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成群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廖世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彬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 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勇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海浪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考核办主任)
蒋 俊 区教委主任
程 伟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尤长清 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绪仁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红军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兰 雷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广建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郑 果 区商务委主任
唐凡云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 辉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罗红刚 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周寅垠 潼南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小兵 梓潼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红福 桂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浮 大佛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明强 柏梓镇镇长
夏继春 双江镇镇长
奚 韵 古溪镇镇长
夏正鹏 塘坝镇镇长
黎晓春 小渡镇镇长
张建国 崇龛镇镇长
朱 勇 卧佛镇镇长
钱 兵 龙形镇镇长
张 志 太安镇镇长
罗晓勇 田家镇镇长
唐铭悦 玉溪镇镇长
李林洪 上和镇镇长
黎 静 米心镇镇长
黄 强 新胜镇镇长
蒋豪渊 宝龙镇镇长
张 豪 群力镇镇长
高 宁 别口镇镇长
刘 毅 花岩镇镇长
彭治勇 五桂镇镇长
陈春露 寿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研究审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部署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不集中办公,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单位积极履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