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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23-00129 [ 发文字号 ] 潼南府办〔2023〕45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体裁分类 ] 其他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潼南府办〔20234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727日至28日,我区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灾,琼江潼南段最高水位超过2013“6·30”百年一遇洪水位,突破历史极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开展了灾区清淤、消杀、修复重建等工作,灾区生产生活得到有序恢复,但仍有部分中小学校、镇村道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恢复进展缓慢,为进一步推进我区“7·28”洪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恢复重建重要意义

灾后恢复重建是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明确恢复重建时间表、线路图,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期盼。

二、保障基本民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各镇街要全面核查评估本次洪涝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到不丢不漏不虚不假,全面真实反映灾情。落实属地责任,制定重建方案规划,尽快出台重建工作方案,梳理谋划重建项目清单。切实把重建任务抓细抓实,合理把握建设时序,把与民生相关的水毁设施摆在重建的优先位置,加快修复民房、学校、医院等。要多渠道筹措重建资金,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要加强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抓好宣传引导。

(二)推进倒房恢复重建。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摸清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房屋倒损房情况,推进受灾镇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排查改造。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对因灾需避让的住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采取集中异地重建、鼓励村民自建等方式,指导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恢复重建农房宅基地审批管理。

三)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做好灾区卫生防疫、病死畜禽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灾后疫病防控知识宣传、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受灾镇街人员集中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坚决防止因灾发生传染病传播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恢复水利基础设施。区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要加快完成因灾导致的供水管网、水厂泵站、取水点、堤防、水库等水利设施的修复和恢复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受灾镇街饮水安全。同时,要及时修复水源工程及渠道、渡槽、泵站等灌溉设施,保证后续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五)恢复市政基础设施。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加快受损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内涝区域、垃圾处理站等的市政设施修复,切实保障市政设施运行顺畅和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六)恢复道路交通设施。区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灾毁公路、道路、桥梁、航道的抢通修复,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同时,要加快完成国、市干线路基及防护、涵洞、排水工程等基础性修复,力争农村公路、林区公路与国、市干线同步完成并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受灾镇街交通运输尽快全面恢复正常。

(七)恢复能源通信设施。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电力、燃气设备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设施供电,及时恢复受灾镇街生产生活用电、用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配电网、燃气管网规划设计,提升配电网和燃气管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电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区通管办要统筹优化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尽快完成受灾镇街通信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受灾镇街正常通信。区文化旅游委要及时抢修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

(八)恢复农林牧业生产。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恢复重建因灾损毁的蔬菜育苗场、果树和林木良种苗木繁殖场、水产原良种繁育场、畜禽良种繁育场及温室大棚等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设施,超前谋划秋冬农业生产,统筹调度种子、农机、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指导受灾镇街做好抢种、补种、改种和补栏、补苗等工作,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同时,要加强水毁耕地整理复垦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生产自救能力。

(九)恢复工业企业生产。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的工业企业加快损毁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受损设施设备的检维修和调试,强化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燃气、电力、通信、运输等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以大灾促调整,帮助受灾镇街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改造升级,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十)恢复商贸流动产业。区商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的工商贸易、物流、个体工商户等商贸企业加快损毁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恢复经营。

三、强化要素保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实化工作举措,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强化指导督导,用心、用情、用力指导各镇街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8月底前,供水管网、电力通讯、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要基本恢复正常;9月底前,道路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要全面恢复正常;春节前,农村危房改造、倒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基本完成,让受灾群众搬入新家过新年。

(三)注重重建安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工作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各行业部门、属地、企业要履行好恢复重建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技术等措施,严防灾后重建发生安全事故或次生事故。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受灾群众增强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的信心,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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