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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有关领导代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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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办〔2023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有关领导代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企事业单位,市管在潼单位

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伟参加为期3个月的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代管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副区长 李 冬负责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税务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代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协助代管区审计局;代联系潼南税务局、潼南储备粮公司。

副区长 刘玉梅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代管区人力社保局

副区长 包 庆负责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电子政务、政府督查、信息公开、外事、侨务、保密、行政学校、人武工作;代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电子政务中心、区行政学校;代联系区人武部、区监委、区侨联。

副区长 罗全良代联系国调队。

副区长 秦云兵负责统计工作,代管区统计局。

副区长 廖世祥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代管区应急局。

副区长 杨述兵负责国资国企、金融工作,代管区国资委;代联系在潼各金融机构。

区政府领导同志原有分工不作调整。

相关领导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负责代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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