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府〔2022〕89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杨宇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南委〔2022〕156号)《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邱明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2〕157号)《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陈榆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南委〔2022〕159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11月18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榆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杨宇同志为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试用期至2023年3月);
邱明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王泽旭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黄金容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
卜云贵、袁利(女)2名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周祥勇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李晓蓉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刘学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唐吉海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副院长。
免去
陈榆同志(女)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金容同志(女)重庆市潼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元海同志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学同志(女)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吉海同志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陈绍良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