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兴淼同志任职的通知

字体:


潼南府〔202253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兴淼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周兴淼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2127)文件精神,202282日区第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周兴淼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县处级正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