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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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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20224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高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2123)文件精神,2022628日区第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高敬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吴苹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第一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刘平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