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府〔2022〕45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高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2〕123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6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高敬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吴苹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第一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刘平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