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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19-00514 [ 发文字号 ] 潼南府办发(2019)47号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 2019-05-29 [ 发布日期 ] 2019-05-29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潼南区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潼南区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86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促进治理工作常态长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治理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村民自治。推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2.分类减量、科学处置。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方法,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提升治理成效。

3.示范引领、统筹推进。积极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模式,并逐步推广全区。

4.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坚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持久久为功、一抓到底,严防“走过场”“一阵风”,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开展、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到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进一步巩固,全面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到203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模式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体系全面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面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公开竞聘、村组选聘等方式确定村庄保洁人员,行政村可按常住人口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实施城乡一体、全域招标清洁公司开展清扫保洁。明确保洁员职责,建立村庄保洁日常管护、激励约束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保洁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

(二)规范垃圾收运设施。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我区9个压缩式中转站已全部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市级要求,加快镇街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每个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垃圾收集车辆、垃圾箱(桶),人口较多的可适当增加配置数量,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或压缩式运输车,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

(三)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保洁员分类收集、镇街分类中转,末端区域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易腐垃圾应就近堆肥处理,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镇街、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四)健全垃圾处置模式。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各镇街要根据行政村实际,构建“农户分类、村社收集、镇街转运、区域压缩、集中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运行体系,有效收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五)严格收运处置管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标准。强化垃圾运输管理,防止垃圾运输途中出现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实施垃圾治理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加大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运转正常。

(六)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深入开展陈年生活垃圾整治,彻底整治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塘库沟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的各类陈年生活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整治后的区域应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治理成果,不再发生随意丢弃、乱倒乱烧和随意填埋垃圾现象,保持乡村干净整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区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机制体制建立,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和督办。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协调、督查、考核。各街镇主要负责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总负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各村要建立相关垃圾治理工作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动员全民参与。要通过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广泛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农户”评选活动,推广“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监督等制度,促进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开展下乡入村宣传引导,促进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各镇街、行政村可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举报问题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负面典型,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投入保障。为确保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处理工作的正常推进,必须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

(四)加强应急管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充分考虑操作失当、意外事故等原因可能造成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暴雨、高温、寒潮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的影响,建立区、镇街、行政村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急管理水平。

(五)严格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目标考核办指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对街镇、部门履行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职责进行目标考核,坚持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核结果,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正反面典型,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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