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潼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30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潼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洋述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刘 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骆 洁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 军 区教委副主任
刘建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 荣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强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邹 华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智勇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李成云 区城管局副局长
黄兴建 区交通局副局长
熊 江 区商务委副主任
秦洪梅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张元海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廖先渝 潼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益波 潼南税务局总会计师
刘继军 团区委书记
陈春露 区妇联副主席
陈 浮 梓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海 桂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陈 煜 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主要职责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
(二)研究审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督促指
导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通报工作
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李洋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