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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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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号)和全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分析春运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经分析研判,2019年春运期间我区旅客发送量较去年大体持平,客流主要集中在铁路和公路。今年春运比上年提前10天,节前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旅游流等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但在春节假期最后一天、农历正月十五以后等节点,仍将迎来客流高峰,旅客出行压力较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整治任务,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加强监测分析,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确保2019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安排专人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春运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关心慰问运输行业职工,做好运输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区交委负责统一协调全区公路、铁路、水运的春运工作;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执法五支队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到“出行群众满意、服务工作满意、春运单位满意、社会评价满意”。

二、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从严压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站场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预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查、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区交委对各单位落实春运安全措施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检查、应急值班等情况,将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通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运输企业要组织经营者、驾押(引)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春运安全动员大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与经营者、驾驶员签订春运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安全宣传,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站,举办宣传专栏,播放安全警示视频,教育培训面要达到100%。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重点运输场站安全监管

各客运站要坚决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特别要加强例保检查工作和出站时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车和驾驶员带病开车出站、客车超员出站,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乘客未佩戴安全带不得出站。严格检查“三违品”进站上车,特别是节日期间要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车站在报班时,要加强对驾驶员资格证件的审查。运管所驻站办要加强对车站各个安全环节的督促检查,每天必须按要求填写好检查记录。车站要合理安排和适时调整班次,特别是夜间避开三级以下及山区危险路段,确保旅客走得安全、及时。

(四)强化重点和薄弱环节安全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要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大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加大对超速超载、不按规定线路和区域营运、私自包车到外地等情况的查处力度。节日期间,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等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危险品上车。对夜宿农村的班线客运车辆,各客运企业要加强监管,实行专人定车管理。春运期间,要从严发放包车线路牌,严格审查每一趟包车的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审查线路安全情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不得发给包车牌。各客运企业要加强对包车运行过程的动态安全管理,不得改变批准运行线路。禁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异地包车。严格加班车安全管理,重点对驾驶员的连续驾驶时间和累计驾驶时间监管,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节日期间,城区人多车多,交通环境复杂,要严格控制公交车车速,严禁违章,严防市民携带“三危物品”乘坐公交车 。

三、提前安排部署,强力保障运行畅通

(一)加强运力调度

各水、陆运输企业要按照“节前保运进、节后保运出”的运力组织原则,做好分析预测,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旅客滞留、货物积压、运力供求要有充分估计,做好运输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运力,确保运力充足,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

各运输公司、客运站场要做好运力安排预案,在保证正班客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客流高峰期,加大发班密度,缩短发班时间,解决好高峰期旅客压站的问题。

公交客运及出租车应重点搞好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旅客疏运工作,公交线路通过延长开收班时间、加大发班密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尤其做好延迟到达列车、夜间到站列车的旅客疏运工作。农客企业要充分发挥农客网络作用,保障春运期间运力充足,满足广大农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二)落实应急保障

水、陆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春运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备用运力,以保证春运高峰时疏运旅客的需要。同时,提前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降雨、冰雪、雾霾等极端天气,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组织旅客及时疏散。

(三)提升服务质量

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春运服务品质,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一是拓宽售票渠道。实现联网售票的客运站,要保证联网售票的客运线路、班次数量,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网上购票自动取票机或人工取票点,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进站取票。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的售票秩序。各客运站点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等多种措施,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

二是强化信息服务。车站、码头等重要交通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及时发布天气预告情况、班次增减变化等信息,方便旅客调整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是优化乘车环境。客运站场和运输企业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的整洁,定期换洗座(卧)具,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施,做好对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病毒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

四是加强畅通保障。高速班车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服务质量规范,树立良好形象,打造潼南道路运输品牌。公路部门要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路政大队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路上巡查,及时疏堵,维护正常的行车秩序,保证道路畅通无阻。

五是开展服务活动。客运场站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好“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主题活动,提升服务品质,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让旅客出行感受更加温暖舒心。

四、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拉客、倒票、非法营运的集中整治,并实施高压震慑和重点打击。当出现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协作,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实施较长时间交通管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区气象局要加强春运期间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运输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各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渠道,提醒驾乘人员和旅客注意安全事项,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班次、旅游景点、气象预报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重视媒体监督作用,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以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团区委要会同区文明办、区公安、区交委等部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春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春运旅客普遍性需求和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群体,组织动员志愿者在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强化岗位职责,做好春运值守

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节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有关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旅客流量、流向等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确保春运情况的完整、准确。铁路、公路、水运等部门每天要向区交委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2019年3月2日前,各参与春运及保障工作的区级部门单位要将本单位2019年春运工作总结书面函报区交委。

区政府有关部门春运工作联系电话:

区交委:44590900(工作时间)、44590908(节假日及夜间)。

凉风垭汽车站:44561531、44565902

江北汽车站:44568142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