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99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本通知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含退役官兵)家庭。
二、工作内容
(一)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证件遗失的退役军人,可凭本人档案中退役登记材料或潼南区人武部出具的退役证明,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二)光荣牌悬挂位置应主动征求悬挂家庭的意见,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的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室内醒目位置摆放。
(三)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户籍地改变的向新户籍地申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者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四)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春节或建军节前进行,同时开展大走访送温暖、送慰问信、送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等活动。集中悬挂和更换光荣牌时,村(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五)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所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收回,并将取消悬挂情况统计后报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镇街初审同意后报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恢复悬挂光荣牌。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悬挂阶段(2019年1-2月)。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台账发放、悬挂光荣牌。2019年2月15日前,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完成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总结报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联系人:王恩平,联系电话:81655026、15023094186)。
(二)统计上报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数据汇总,做好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光荣牌悬挂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和区民政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办等部门和潼南区人武部有关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和区民政局负责发放光荣牌,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信息采集和核查、建档立卡、数据录入等悬挂光荣牌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区光荣牌悬挂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教委负责提供军事院校录取新生相关信息。区公安局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直系家属户籍信息核查和身份认证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光荣牌和信息采集设备等采购相关经费。区信访办做好反映悬挂光荣牌信访事项的来访接待工作。潼南区人武部协助做好光荣牌悬挂相关工作。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将悬挂光荣牌工作作为区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一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要认真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中的举报、投诉及信访问题的受理办理工作。要利用悬挂光荣牌的时机,坚持物质与精神并重、普遍走访与重点慰问并举,登门入户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努力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要大力弘扬爱国拥军优良传统,关心支持部队练兵备战和建设改革,深入开展拥军慰问活动,积极组织看望慰问基层部队官兵,进一步激励军心士气。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力宣传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在国防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大力宣传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谢彬蓉、刘传健、“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驻渝某部飞行员蒋佳翼、退役军人马善祥等先进事迹,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让军人真正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四)加强督促指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和区民政局要会同区人武部及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镇街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督促。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并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