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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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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规划城市环境布局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区城区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原有的声功能区划定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功能和人民群众生产、工作的需求,给噪声环境管理也带来了困难。为加强我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全区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本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四个“做大做强”发展战略,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科学合理划定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提高声环境质量,并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类别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注重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保护,适当加大0类和1类声功能区比重,提高城区宜居生活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全区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规划用地属性、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保持衔接,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务实管用。要明确区划单元的地理边界、坐标,将声环境功能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增强保护实效。

(三)划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

2.《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3.《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4.《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修订);

5.《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13年5月);

6.《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潼南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编制)》。

(四)划分范围

划分范围包括:

1.潼南城区和工业园区:梓潼街道(含工业园区南区)、桂林街道(含工业园区北区)和工业园区东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48.91平方公里。

2.双江镇、古溪镇、塘坝镇、柏梓镇、崇龛镇、田家镇、上和镇、小渡镇、卧佛镇、玉溪镇、米心镇、太安镇、龙形镇、花岩镇、别口镇、五桂镇、新胜镇、寿桥镇、群力镇和宝龙镇共20个建制镇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区划目标

潼南区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全覆盖。其中声环境质量受严格保护的功能区0类和1类区的面积达到城市规划区面积的15%以上,确保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的城市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严格控制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功能区(4类)范围,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促进交通噪声治理。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结构完整、分布均衡的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及管控要求

按城市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

具体定义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可细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专指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表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声环境质量

评价标准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50

≤40

≤50

≤40

≤50

≤40

1

≤55

≤45

≤55

≤45

≤55

≤45

2

≤60

≤50

≤60

≤50

≤60

≤50

3

≤65

≤55

≤65

≤55

≤65

≤55

4

4a

≤70

≤55

≤70

≤55

≤70

≤55

4b

≤70

≤60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步骤及划分标准

(一)划分声环境区划单元

根据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行政边界、交通干线等确定声环境区划单元,原则上,单块区划单元面积不低于0.5km2。

(二)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规划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用地的区域,或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上述居民住宅等五种用地在该区域中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规划现状用地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为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的区域;或者该区域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上述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在该区域中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的区划单元,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交通干线与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中规定执行,如表2: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内河航道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胶轨-地面段)

45

1类区

30

2类区

15

3类区

1.城区内已经建成的主干道、次干道两侧一定距离参照表2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城区内已建成的铁路两侧一定距离参照表2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汽车站划为4a类声功能区,火车站划为4b类声功能区。

4.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的区域,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5.交通干线建设规划实施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划定为相对应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划分结果

(一)城区与工业园区

潼南城区与工业园区共划分21个区划单元,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6个,区划面积为7.56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5.45%;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2个,区划面积为15.93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2.57%;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3个,区划面积为18.30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7.41%;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不单独划分区划单元,区划面积为7.13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4.57%。

表3   潼南城区与工业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区划单元编码

声功能区类型

适用区域

主要用地类型

面积(km²)

区划单元范围描述

5002231L01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

公园

0.88

潼南一中、卓然学府春天、潼南湿地公园、开善寺公园等区域

5002231L02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

0.88

佳城天下、现代庄园小区等区域

5002231L03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

3.10

朝阳湖周围规划未建设居住、教育用地区域

5002231L04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

1.25

潼南区实验中学校、潼南区教师进修学院、潼南区委党校等区域

5002231L05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公园

0.94

江北人民小学、江北新城公园等区域

5002231L06

1类

居住文教区

居住、教育

0.51

潼南区朝阳小学校区域

5002232L01

2类

商住混杂区

居住、商业混杂用地

4.15

金福新区片区

5002232L02

2类

商住混杂区

居住、商业混杂用地

0.80

欧鹏.中央公园、徐生记大酒店、水果交易区等区域

5002232L03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教育、商业、集市贸易混杂用

0.86

石碾社区、潼南中学、外滩国际城等区域

5002232L04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教育、商业、集市贸易混杂用

1.60

潼南汽车站、潼南体育馆等区域

5002232L05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商业混杂用地

0.80

华泰明珠小区、花盛香醍小区等区域

5002232L06

2类

商住混杂区

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混杂用地

0.68

潼南区人民政府区域

5002232L07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工业、商业混杂用地

0.86

潼南区潼南学小学、华伦美林谷小区等区域

5002232L08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商业混杂用地

0.51

左岸春天、兴泰园、卓然水晶之城等区域

5002232L09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工业混杂用地

0.67

奋进大道以东-民业路以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范围

5002232L10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商业混杂用地

0.59

梓潼中心广场区域

5002232L11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商业、工业混杂用地

0.87

潼南工业园区北区内非工业用地区域

5002232L12

2类

商住工混杂区

居住、工业、商业混杂用地

3.55

工业园区东区非工业用地区域

5002233L01

3类

工业区

工业、仓储物流用地

7.81

潼南工业园区南区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233L02

3类

工业区

工业用地

5.78

潼南工业园区北区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233L03

3类

工业区

工业用地

4.71

潼南工业园区东区内工业用地区域

/

4a类

交通干线两侧

交通用地

6.52

安康街、巴渝大道、百米大道、滨江大道、产业大道、朝阳东路、创业大道、创意大道、东风大道、奋进大道、建设东路、金潼大道、桥南大道、世纪大道、S205、朝阳路、创新大道、大同街、东圣街、金佛大道、金田路、莲花西路、同建路、潼柏路、潼龙路、五湖路、向阳路、兴潼大道、幸福街、正兴街、潼南江北汽车站和潼南汽车客运总站

4b类

交通干线两侧

交通用地

0.61

兰渝高铁、渝遂高铁和潼南火车站

(二)建制镇

双江镇、古溪镇、塘坝镇、柏梓镇、崇龛镇、田家镇、上和镇、小渡镇、卧佛镇、玉溪镇、米心镇、太安镇、龙形镇、花岩镇、别口镇、五桂镇、新胜镇、寿桥镇、群力镇和宝龙镇共20个建制镇的镇区主要为居住、商业或商业、居住、工业混杂区,统一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其它区域

未列在本方案的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

五、监督与管理

(一)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建委在制定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时序,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三)区公安、城管、交通、文化、质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全区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申请方案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

(五)本方案由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潼南区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图

2.潼南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图

3.潼南区城市规划区交通干线一览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潼南城区交通干线一览表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铁路

兰渝高铁

4b类

0.37

渝遂铁路

4b类

0.10

主干道

安康街

4a类

0.22

巴渝大道

4a类

0.39

百米大道

4a类

0.37

滨江大道

4a类

0.19

产业大道

4a类

0.26

朝阳东路

4a类

0.17

创业大道

4a类

0.32

创意大道

4a类

0.59

东风大道

4a类

0.14

奋进大道

4a类

0.65

建设东路

4a类

0.06

金潼大道

4a类

0.21

桥南大道

4a类

0.23

世纪大道

4a类

0.44

次干道

S205

4a类

0.57

朝阳路

4a类

0.09

创新大道

4a类

0.12

大同街

4a类

0.07

东圣街

4a类

0.13

金佛大道

4a类

0.16

金田路

4a类

0.07

莲花西路

4a类

0.16

同建路

4a类

0.03

潼柏路

4a类

0.05

潼龙路

4a类

0.06

五湖路

4a类

0.08

向阳路

4a类

0.09

兴潼大道

4a类

0.15

幸福街

4a类

0.17

正兴街

4a类

0.23

汽车站

潼南江北汽车站

4a类

0.04

潼南汽车客运总站

4a类

0.02

火车站

潼南火车站

4b类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