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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潼南区三块石大坝生态环保修复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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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推进三块石大坝生态环保修复工程各项工作,加快恢复人工运河蓄水,解决潼南中心城区30万人的生活饮用水供给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潼南区三块石大坝生态环保修复工程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柳成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蒋  俊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陈世权  区水务局局长

代正旭  区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成  员:李果元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义强  区财政局局长

向  毅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彭绪仁  区环保局局长

张红军  区交委主任

黄志远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杨德海  区审计局局长

李林直  区安监局局长

唐剑峰  区公安局副局长

汤雪松  潼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军  桂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夏  旻  桂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芙蓉  双江镇党委书记

二、工作职责

1.审定建设方案;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工程实施中涉及与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三块石生态环保修复工程建设工作中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区水务(集团)公司,由代正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