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字体: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事业单位,市管在潼执法单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将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对象

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均为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象(见附件2)。

二、评查内容

各评查对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评查标准

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第238号)要求,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四、评查方式和步骤

(一)评查方式

此次案卷评查采取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参评单位对评查时间段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二)评查步骤

1.自查自评阶段(9月14日至9月27日)。各参评单位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并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及案卷编号汇总表(见附件1),于9月27日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未按要求开展2018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2.集中评查阶段(9月28日至10月23日)。各参评单位选取2宗行政处罚案卷,并附本单位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及本系统裁量权基准于9月27日17:00前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

3.总结整改阶段(10月24日至11月15日)。区政府法制办对集中评查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反馈、通报。各评查单位对照反馈情况,仔细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4.全市评查阶段(10月26日后)。随机抽取城乡建设和农业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各2卷,报市政府法制办参与全市统一评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是今年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参与此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未按要求报送参评案卷的单位,将以本次评查结果的最低分作为该单位2018年度案卷评查得分。

(二)总结经验、提高水平。通过此次评查,各评查单位和评查组要及时发现、梳理出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杜  艳  潘  丽  

联系电话:44573999

联系地址:区行政中心801室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及案卷编号汇总表

2.参加评查单位名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及案卷编号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行政

处罚

案件数

卷宗数

2017 年9月1 日至2018 年8月31 日

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起止编号

 

 

 

 

 

 

自查

工作

情况

2017 年9月1 日至2018 年8月31日,               

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共     件,一般程序处罚案卷     件。

此次共评查案卷     卷,评查结果为优秀的案卷     卷、

良好    卷、合格     卷、不合格     卷。评查中发现

的突出问题如下:一是......;二是......;三是......。对案卷评查工作的建议:一是......;二是......;三是......等。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参加案卷评查单位名单

 

一、区政府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

二、区直事业单位

区档案局

三、市管在潼执法单位

潼南税务局、潼南工商分局、潼南质监局、潼南气象局、潼南食药监分局、潼南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潼南分公司)、潼南盐务管理分局(潼南盐业分公司)、潼南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