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做实做细,着力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不断提升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宣传普及《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充分发挥其指导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作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潼南委发〔2017〕17号),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全过程综合管理。调整充实区级有关应急管理指挥部,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基础抗灾和综合保障能力。
二、推动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巩固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各镇街要围绕筑牢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形成不断提高、长期管用的建设机制。以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预警响应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在防范控制、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等方面的“哨兵”作用。
(四)纵深推进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严格遵照《重庆市潼南区关于开展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潼南府办〔2016〕149号)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值班工作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值班科技水平和信息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深化值班工作网络体系,加强村(社区)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实现全区值班体系标准化运行。
(五)推进现场处置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有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处置”的原则,完善分级分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潼南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按照现场处置指挥部硬件设施配置标准,推进现场处置指挥部规范化建设。
(六)推进政务热线规范化建设。按照市级公开电话全流程工作标准,完成市(区)长公开电话(信箱)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政务热线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会服务联动和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
三、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防控机制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登记、分析、评估、防控等工作。强化风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共享、风险成果共用,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八)提高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实效性。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突出抓好风险源、隐患点“一对一”预案编制和修订。不断拓展应急演练形式,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演练,抓好针对重点风险源、隐患点的应急救援、防灾避险、疏散转移等应急演练。全区至少开展1次区级综合演练和2次专项演练。各镇街、部门牵头组织好辖区和行业应急演练,全年不少于1次。
(九)建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按照全市预警响应工作流程和制度,以暴雨预警响应为试点,规范行业部门分级响应标准,实现“预警发布、联动响应、信息反馈”闭环运行。积极指导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预警响应措施。升级改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延伸到村(社区)的试点示范,开展动态监测评估。
四、增强综合保障能力
(十)加快智能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市级应急平台体系数据标准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承接和技术运用,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增强应急队伍建设实效。研究调整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贯彻实施统筹应战应急体系建设专项方案,完善军地联合动员和行动体制机制,参加军地联考联评。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各专业方向牵头单位按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技能体能训练。优化专家队伍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应急志愿者协同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十二)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区级应急物资库建设,加大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加强应急处置现场物资装备保障。按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地方标准,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实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改造、升级,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
五、强化宣教培训与交流合作
(十三)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制作应急宣传片或公益广告等,定期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提升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知识普及率。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应急宣传活动。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专业性,开展专业领域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区委党校教育培训平台,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年至少组织1次本辖区或本系统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单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技能培训。
(十五)深化应急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相关活动,加强与其他地区应急管理合作交流。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毗邻辖区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与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