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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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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

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4—2035年)》(渝府办发〔2024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潼南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制定目的

确保2035年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如期实现。

三、适用对象

普遍适用。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4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30年,潼南区作为结核病中疫情地区,全区结核病发病率较2023年下降45%以上,降至20/10万及以下。到2035年,全区结核病发病率降至10/10万以下。

第二部分,防治策略。紧紧围绕“2035年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按照区、镇(街)和村(社区)管理权限层层压实责任,动态划分高中低疫情镇(街),实施“一地一策”,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第三部分,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实施7大行动。一是扩大筛查行动。强化患者发现、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主动筛查。二是规范治疗行动。实施传染期结核病定点治疗、规范化诊疗及随访管理等。三是遏制耐药结核行动。加大筛查、转诊及监测力度,配合落实耐药结核病管理。四是患者关爱行动。加强医药保障,开展救助、关怀等。五是预防阻断行动。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开展预防性治疗,强化感染控制。六是宣传普及行动。提高大众健康意识,开展志愿者宣传行动。七是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检测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推动科研创新。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保障、监督与评估等3个方面。

五、《行动方案》政策问答

1:哪些人群应及时、主动到医疗机构开展筛查?

答:一是咳嗽、咳痰超过2周的结核病可疑症状者。二是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聚集性疫情密切接触者还需开展结核感染筛查。三是65岁以上老年人,根据不同镇(街)的报告发病率采取不同的筛查方式。四是其他高风险人群,如HIV/AIDS患者、糖尿病患者、尘肺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慢性肾病患者等。

2:我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目前潼南区人民医院是我区唯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暂无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耐药结核病患者需转至区外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3:如何提高结核病诊疗服务的可及性?

答: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延伸服务点,提供肝肾功能检查和取药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送医、送药上门或远程医疗服务,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休复学(课、工)、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学生、教职工服药管理,监管场所医疗机构要将出监(所)且正在治疗的结核病患者及时转至患者现住址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治疗管理。

4:对困难结核病患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答: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结核病患者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等为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患者开展慈善帮扶。探索设立专项慈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患者予以救助。

5:在预防阻断结核病传播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落实无接种禁忌症的新生儿卡介苗预防接种。二是开展预防性治疗,规范设立结核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门诊,学校、养老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劝导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预防性治疗。三是强化感染控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院结核病感染控制培训,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性结核病患者停工停课和复工复课的指导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结核病患者做好家庭内感染控制工作。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23-8165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