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1-25

《重庆市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4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该预案聚焦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对救灾准备、救灾响应、救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启动条件、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完善。20247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印发了新版《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460)文件,为切实加强与上级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重庆市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编。     

二、制定目的

1.解决灾害救助新问题的需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发生明显变化,现行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急需,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由“兜底为主”向“提高品质”的提升。

2.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为进一步适应重大及以上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强化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镇街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3.适应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近几年机构改革中,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国资委等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更新明确各部门职责,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对区级层面重大及以上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调整、充实和完善。

三、适用对象

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对标对表国家、市级层面,区政府成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提高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

(二)加强灾情信息管理。明确三断情况下报送要求和途径,遇到死亡(失踪)人员性质难以认定的情况,采取先报后核的原则,同时,强化对死亡(失踪)人员性质认定。

(三)推动救灾关口前移。提高救灾应急响应的及时性、主动性,提出经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实现早启动、早支持、早救助

(四)修改部分启动条件。结合近年我区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以及与上级预案的衔接等因素,对响应的启动条件进行修改完善。

1.将一级响应启动条件“因灾死亡5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间或100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0万人以上”修改为“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450间或150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群众6万人以上”。

2.将二级响应启动条件“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或50户以上、200间或1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修改为“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450间或15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群众3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

3.将三级响应启动条件“因灾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间或30户以上、100间或5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3万以上、5万人以下”修改为“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或50户以上、300间或1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水人口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4.将四级响应启动条件“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间或15户以上、50间或3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修改为“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或30户以上、150间或5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水人口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五)新增联动响应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灾害特点和灾害救助与各类灾种应对处置的关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

五、《预案》政策问答

1:《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区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8个部分。

2: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灾情信息怎样报告?

2:可先行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后续及时通过系统补报。

3:灾情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发布?

3: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渠道发布信息。

4:区级应急响应分为几级?

4: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响应。

5:灾后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5: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内容。

6:灾后救助主要包含哪几项?

6: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23-44551035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