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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6-28



《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前期的应急预案难以满足改革后的新要求,预案涉及的很多部门和单位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方面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级层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48号)有关规定,我组织开展了预案修编工作。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进行组织修订。

三、制定目的

《重庆市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使得有关单位能有效应对、处置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四、适用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潼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主要内容

本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共七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等,阐述预案的框架体系、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等级划分。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级层面和区县层面两个方面。明确市级、区县级层面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急专家组组成,以及市指挥部、区县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对应领导组织架构。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防预警。包括监测、预防和预警三部分内容。公安、交通、规资、城市管理、水利、应急、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处置措施、响应调整和终止等七方面内容。在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立即核实有关情况上报并启动相应的应对措施及应急响应等级。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管控、现场救援、抢险排险、现场调查、医学救援、舆论引导、治安稳控等处置措施。根据形势变化,应当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当事故危害消除后,及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等三方面内容。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级指挥部应当组织开展事故应急评估工作,总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及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内容。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主要对预案演练、宣传培训、预案衔接、预案管理、发布实施等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六、针对《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群众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获取预案信息

答:区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

2:相关部门有没有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答:区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要内容,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提升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区分等级?

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一般 4 个等级。

1)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何善后?

答:区政府及时制订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安置、重建、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需要政府救济的,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按规定办理。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条件的,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咨询电话:023-44682299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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