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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9-01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1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2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202212月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深化重庆市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余区县(自治县)等“无废城市”建设。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潼南府办发〔20221号)等要求,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方案》正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范围及建设时限。第二部分为潼南区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概况,主要阐述了潼南区城乡发展基本概况和固体废物管理与利用处置现状,分析潼南区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四部分主要提出到2025年,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指标设置以及方案实施的主要任务。第五部分明确加强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为附表和附件。

(二)主要目标

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潼南区行政管辖区域,包括辖区内3个街道和20个镇,建设时限为“十四五”期间。到2025年,“无废城市”工作机制和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求,“无废”理念广为宣传,固体废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系,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1. 建立“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工作机制,成立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无废城市”制度、市场、监管、全民行动“四大体系”建设;立足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探索跨区域“无废城市”协同共建。

2. 加快工业绿色升级。促进工业固废减量,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完善收贮运体系,提升集中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3. 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

4.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引导,促进源头减量;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置利用水平;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优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强化综合利用;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置。

5、强化危险废物管控。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体系;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管理;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重点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6、打造潼南“无废”特色。推进潼南电镀工业园集中式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打造民丰化工“无废工厂”;推进潼南生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实施,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

(五)清单设置

为更好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潼南区固体废弃物产生利用处置现状制定废物清单,结合潼南区实际制定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与目标设置清单,以目标落地为导向设定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和建设任务清单。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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