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部署全国开展第四轮矿规编制工作。潼南区根据《矿产资源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等要求,编制了《重庆市潼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有关规定,现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加快了工业化进程,促进了社会进步。为切实有效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制定《规划》。
(二)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等。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期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规划》编制单位多次参加了市规划自然资源组织的培训会、讨论会及审查会,认真领会各个文件精神,对设置的开采区块的合理性、规划指标的科学性等进行了多次论证及修改完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安排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规划的编制及审查等工作。
2020年12月18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处室及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初审;2021年2月5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了区内相关主管部门对规划进行征求意见并组织区级初审,形成会议纪要;2021年11月23日,重庆市地质调查院组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处室及专家组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后,重庆市地质调查院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了《重庆市地质调查院关于印发潼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技术审查意见的函》(渝地调函〔2021〕347号);2022年5月19日,重庆市地质调查院组织召开了区县矿规技术交流会,会议学习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批的通知》(渝规资〔2022〕299号)精神,按照要求,最终对规划内容、格式等进行了统一修改完善,建立了规划数据库,最终形成了规划报批稿。
此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了环评编制单位开展《重庆市潼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编制单位结合《规划》内容,及时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规划区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及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广泛的资料收集,并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衔接工作。根据区域特点、规划目标及布局、周围环境状况等资料,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公众参与反馈意见。
2022年6月30日,《潼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的技术审核;2022年9月29日,《报告书》通过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主持的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审核小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潼南区实际,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适用于潼南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非油气矿产资源。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新形势下,加强潼南区现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及提档升级与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等,规划涵盖了潼南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开发强度、开发利用结构、准入管理、绿色矿山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等要求。
《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附表、附图及数据库组成。
规划文本:包含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与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重点项目、规划保障措施等八个部分。其中:
总则部分:说明了制定《规划》的主要背景,以及规划的适用范围、基期、规划期、展望期,规划实施的范围、审批及解释权限等内容。
现状与形势部分:分析了潼南区第三轮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在现有的10个已发现的矿种中,重点介绍了目前正在开发利用的砖瓦用页岩矿种矿产的分布及其特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现状,从矿产品的供需预测和资源保障程度预测,阐述了潼南区矿产资源所面临的形式和对策。
指导原则与目标部分:阐述了本次规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远景目标和主要指标。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部分:指出了潼南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对禁止开采矿种等进行了明确,同时根据区内优势矿种的分布赋存条件及开发利用情况,确定是否划出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及集中开采区。同时综合考虑潼南区矿产资源赋存的特殊性以及生态红线、交通干线、保护区等的分布特性,划定了本轮规划潼南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部分:包含开发利用强度调控和开发利用结构及开采准入管理等三方面内容,按照潼南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区内矿产资源赋存特点,拟从矿山数量及开采总量上控制开发强度。对拟设矿权的最低生产规模进行了限定,提出了矿山的整合、关闭等管理措施,提出了大中型矿山的建成年度目标,并从环保、技术、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开采准入管理内容。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部分:结合辖区情况,拟在规划期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从指导思想、政策方面着手明确了规划期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阐明了矿山生态修复的准入要求、技术要求、保护机制及基金提取、使用等管理措施。
重点项目部分:按照市级规划要求,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辖区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本次规划未提出潼南区重点项目规划内容及目标任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部分:阐明了建立和完善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综合手段和配套机制在内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规划附表:根据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及潼南区实际,区内无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勘查规划区块以及探矿权设置、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故本次规划附表包括:主要矿产资源量表、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开采规划区块表、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采矿权设置现状表、绿色矿山建设现状表、规划期拟关闭注销矿山名单。
规划附图:根据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及潼南区实际,潼南区无勘查规划内容及建筑石料用灰岩规划内容,无相应的图件,故规划附图包括矿产资源分布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4幅,各图与附表、文字相符,使规划布局、空间位置全部落实到规划区内,比例尺为1:10万。
四、“十四五”规划指标设置情况说明
潼南区矿产资源分布严格受地质构造控制,已发现的矿产资源种类主要有天然气、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等10余种,其中天然气及砖瓦用页岩为本区优势矿产,也是目前主要开发利用的矿种。截至2020年底,区内已设矿山15个,均为砖瓦用页岩矿,2020年全区15家矿山年产矿石总量36.7万吨,其中部分矿山企业采用来料加工,总体开采量不大。
十四五期间,潼南区主要开采矿种仍为砖瓦用页岩,考虑到区内建筑用砂石类矿种比较紧缺,经多次论证后新规划设置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山1个,故本次共划定开采规划区块20个(砖瓦用页岩19个、建筑用砂岩1个),其中已设采矿权区块保留8个,已设采矿权调整区块3个,空白区新设开采区块9个(砖瓦用页岩8个、建筑用砂岩1个)。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山数量指标要求,至2025年底,全区矿山总数需控制在16个以内。
同时,为了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山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小型矿山企业重组改造,到2025年期末,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60%以上。辖区内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