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2-02


20211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潼南府发〔20211号,以下称《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就高质量发展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创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事关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192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划转知识产权等工作职责,组建市场监管局。原《重庆市潼南区质量品牌奖励办法》(潼南府办〔201774号)和《潼南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潼南府办发〔201749号)文件中部分奖励事项因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调整而取消,比如对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中国名牌产品、重庆名牌(知名)产品的奖励和重庆市产品标准奖等,为统一规范管理,需重新制定新的奖励资助办法。20201026日,由潼南市场监管局起草形成《重庆市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115日,潼南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等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题征求意见;20201127日提交区司法局并通过法制审查;20201216日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正文四部分,共由21条组成。

《办法》第一章为总则。

《办法》第二章明确了奖励资助范围和对象。包括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含提名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牵头制定(含修订)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承担国家或市级有关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与个人和商标、专利权利人及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管理的单位。

《办法》第三章为奖励资助事项,共11项:一是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含提名奖);二是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三是获国家级或市级标准化示范或试点项目称号;四是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五是新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新获地理标志注册、新获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和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六是发明专利;七是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以及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八是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资助;九是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十是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十一是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

《办法》第四章为附则。申请奖励资助的单位(个人)或商标、专利权利人须在次年的3月前向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奖励资助,奖励资助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凡采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助经费一经查实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关于奖励资助事项的认定依据

对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的单位(个人)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含提名奖)”的单位认定依据分别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

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认定依据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且申请奖励时间与标准正式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对获国家级或市级标准化示范或试点项目称号的承担单位、参加单位的认定依据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文件或证书。

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认定依据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对新获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个人)认定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发布的专利证书。

对新获商标资助的单位(个人)认定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含马德里)印发的商标证书或通知书。

对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文件。

对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个人)认定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文件。

对认定单位“贯标”的依据是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经评审通过后,给予资助。

对认定单位实施技术创新专利导航分析的依据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的报告,经评审通过后给予资助。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的单位认定依据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证书及银行贷款合同。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