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2025年第二批)
潼事登〔2025〕3号
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受事业单位委托,现将重庆市潼南中学校等199个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