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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办发〔2020〕31号 关于印发《潼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6-07


潼南府办发〔20203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强化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潼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7

(此件公开发布)

潼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暨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推进就业扶贫,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新增贫困群众转移就业300,建成扶贫车间20个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更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1.进一步加大稳岗补贴力度。一是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在确保我区失业保险金按时发放的前提下,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额度为上年度本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我区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中小企业稳岗返还,返还额度为2019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已享受中小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医保局)

2.强化创业主体资金帮扶。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创业贷款主体资格条件的按15万元∕人为基数,最高不超过5人即75万元,享受全额贴息。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最高300万元的标准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已经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创业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020年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助力更多人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银行)

3.实施社保费用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大型企业2月至4月),可申请缓缴从20202月开始的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即:2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7月,3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8月,以此类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潼南税务局)

(二)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4.完善劳动力就业需求台账。着力摸清求职人员情况,对全区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每月收集一次,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人员数量准确、基本信息准确、技术专长准确、就业意愿准确、培训意愿准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5.完善企业用工需求台账。注重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派专人对辖区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深入调研,跟踪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信息、薪酬待遇、招用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与重点企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建立企业用工台账,为企业开工投产储备合格的人力资源。(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工投集团、各镇街)

6.强化就业公共服务。通过潼南电视台、潼南微发布、重庆市就业网、潼南区就业网、潼南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利用区、镇街、村社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宣传发布就业信息。以产业集聚区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重点,适时举办秋季、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民营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各类招聘会,2020年举办公共就业专项活动36场次以上,促进稳岗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工投集团、区传媒集团、各镇街)

7.降低企业用工负担。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2—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2—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仍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潼南税务局)

(三)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8.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发展适合青年和各类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互联网就业服务,开展网上求职、远程面试和网上招聘,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引导大学生面对现实,积极寻找工作。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服务,重点帮助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疫情期间,因未实际见习不予发放工资的,导致断档一个月及以上,间断月份前后的月份见习补贴不受影响,正常申报即可,另断档未发工资未能享受见习补贴的月份,疫情结束后,在见习基地及见习人员双方自愿的原则上,可在原有见习协议期限上进行延长,整个见习期最长可延长至实际见习时间不超过12个月。2020年力争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补贴见习人数4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9.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青年见习、青年就业起航计划,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稳妥帮扶失业青年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就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加强退役军人群体信息共享,促进供需对接,强化创业指导,开展专场招聘确保充分就业。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确保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各镇街)

10.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区产业结构,根据个人意愿、市场需求,以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家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提升生产一线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促使其就地就近转岗就业。充分运用民办培训机构和职业教育中心资源,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承担培训任务,推进企校双制、工学一体,进一步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确保2020年培训各类人员10500人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四)深入推进就业扶贫

11.完善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台账。着力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坚持每月摸清、核对全区建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已就业情况、未就业原因、培训意愿、帮扶措施,时时更新工作台账,切实做好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12.强化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贫困劳动力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建立实名制档案,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免费培训建卡贫困户劳动力1000人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13.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要坚持“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411个以上,优先安置建卡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管,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发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14.持续推动扶贫示范车间健康发展。全年新建就业扶贫车间20个以上,严格落实扶贫车间用工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30%以上标准,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三、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建立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部门要同向发力,围绕稳就业需要,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方面资金。

(三)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潼南区2020年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潼南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统计表

3.潼南区有就业意愿人员情况统计表

4.潼南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潼南区2020年稳就业暨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城镇新增就业(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

四种渠道”扶贫人数(人)

创业担保贷款(万元)

培训任务

培训后转移就业(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公益性岗位

(建卡贫困户人)

扶贫车间

(个)

重庆就业网用工发布信息日播放(小时)

技能技术培训(人次)

贫困人员培训(人次)

梓潼街道

3120

1600

420

8

1300

500

60

18

90%以上

5

1

5

桂林街道

2880

1050

156

18

1300

450

60

16

90%以上

5

1

5

双江镇

600

250

48

10

220

380

60

14

90%以上

15


5

塘坝镇

600

250

48

16

220

380

60

20

90%以上

15

1

5

柏梓镇

720

200

60

20

220

380

60

22

90%以上

15

1

5

古溪镇

480

150

48

29

150

380

60

24

90%以上

20

1

5

崇龛镇

480

150

48

18

220

260

50

16

90%以上

10


5

小渡镇

240

150

36

9

220

260

50

14

90%以上

15

1

5

卧佛镇

360

150

48

21

220

260

50

19

90%以上

15

1

5

太安镇

360

150

48

11

150

200

50

12

90%以上

5

1

5

玉溪镇

240

100

48

5

105

200

50

14

90%以上

15

1

5

上和镇

240

100

36

8

105

200

50

13

90%以上

15

1

5

宝龙镇

240

100

36

9

60

200

50

12

90%以上

10

1

5

田家镇

360

100

24

7

50

200

50

12

90%以上

10

1

5

龙形镇

120

100

12

2

60

200

50

18

90%以上

10

1

5

新胜镇

240

100

12

4

60

150

30

12

90%以上

10

1

5

花岩镇

120

50

12

3

60

150

30

5

90%以上

5

1

5

米心镇

120

50

12

8

60

150

30

9

90%以上

15

1

5

群力镇

120

50

12

17

60

150

30

10

90%以上

15

1

5

五桂镇

120

50

12

5

60

150

30

8

90%以上

10

1

5

别口镇

120

50

12

2

50

150

20

8

90%以上

10

1

5

寿桥镇

120

50

12

2

50

150

20

4

90%以上

5

1

5

区农业农村委






2000







区经济信息委






1000







区商务委






1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1000







区扶贫办










100



区交通局










61



区林业局










150



区人力社保局










100



合计

12000

5000

1200

232

5000

10500

1000

90%以上


661

20


备注:2020年,各镇街在原有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基础上,确保每个贫困村安置建卡贫困人员5人(共计250人);区扶贫办、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人力社保局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共411人。


附件2


潼南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统计表

项目

单位名称

工作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薪资

福利待遇

相关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










2










..










说明:区工投集团每周收集一次企业用工信息,传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联系人:谭维,联系电话:023-44590807)。


附件3


潼南区有就业意愿人员情况统计表

项目

镇街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意向岗位(工种)

技术特长

备注

序号










1










2










..










说明:各镇街每周收集一次有就业意愿人员名单,传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联系人:谭维,联系电话:023-44590807)。


附件4

潼南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在家务农

已就业人员

未就业人员

务工地点

从事行业

原因

帮扶措施

序号










1










2










..










说明:1、各镇街每月收集一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人员名单,传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联系人:李常瑞,联系电话:(023-44590063)。

2、地址填报到村社,如米心镇苦竹村;务工地点填报到区县,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安岳县;从事行业填报如餐饮业、建筑业;未就业原因填报为失去劳动能力、照顾家庭,不愿就业、在读、服刑、参军、暂时失业其中一项;如果填报了失去劳动能力、照顾家庭,不愿就业、在读、服刑其中一项,就不再填报帮扶措施,如果填报的是暂时失业,则需填报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可填报为推荐参加XX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如果是在家务农人员,请√,就不再填报已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信息。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0日印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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