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21〕7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管在潼政务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落实《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主线,以政务服务“三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夯基础、重执行、强督导、入轨道,实现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打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潼南品牌,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上级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决定。严格执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运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应用。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住重庆市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授权试点项目落地潼南。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推动评价指标稳步提升。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贯,统筹推动落实。
(三)全面加强“渝快办”平台运用。推动各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加快融合,提升全程网办事项运转速度,持续提高运用“渝快办”平台办理比例。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推动运行速度和效率提升。积极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完善相关子系统功能,促进提升界面友好度,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愉快,让工作人员服务更顺畅、更舒心。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健全运行管理体系。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镇街、村社“就近办”事项比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各级服务中心办理。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同时纳入各级服务中心人工服务事项内容,尊重群众意愿。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探索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依托“渝快办”平台,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六)积极推进“跨区域通办”。贯彻落实《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方案》,2021年底前实现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将计划2021年以后实现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积极认领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积极认领第三批通办事项,2021年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规范“跨区域通办”,优化咨询导办、资料传输、联动方式,严格按照事项流转具体程序开展办理工作。
(七)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部门联动、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有序扩大增量,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有实用价值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八)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2021年底前,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依托用户材料证照库,推进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推进电子证照全面归集,推动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依托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撑系统,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全面推进电子印章运用。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九)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2021年6月底前,依据重庆市区县级目录清单,调整发布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一)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按照国务院、重庆市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严格推进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落实。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十二)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探索将中介服务采购嵌入行政管理部门线上业务流程,推进中介服务成果线上流转。严格执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十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实施“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理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对人才、经费、装备等保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各级服务窗口,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政务服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最新改革精神的规定。全面落实重庆市深化川渝合作等标准、细则,健全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等政务服务制度。
(三)注重广集民智。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学习培训。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体系,作为干部培训、轮训的必修课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将行政许可、文明礼仪、廉政教育以及政务服务规范化要求纳入各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体系。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抓实抓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五)强化督导落实。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要加强督查,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严格管理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积极做好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附件: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
序号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1 |
全面落实上级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决定。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司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2 |
严格执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3 |
运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应用。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4 |
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
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区司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5 |
深化减证便民,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6 |
抓住重庆市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授权试点项目落地潼南。 |
区发展 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7 |
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推动评价指标稳步提升。 |
区发展 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8 |
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贯,统筹推动落实。 |
区发展 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全面加强“渝快办”平台运用 |
9 |
推动各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加快融合,提升全程网办事项运转速度,持续提高运用“渝快办”平台办理比例。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10 |
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推动运行速度和效率提升。 |
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11 |
积极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完善相关子系统功能,促进提升界面友好度。 |
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
12 |
加强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健全运行管理体系。 |
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委组织部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13 |
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镇街、村社“就近办”事项比例。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14 |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各级服务中心办理。 |
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15 |
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同时纳入各级服务中心人工服务事项内容,尊重群众意愿。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16 |
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探索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17 |
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
18 |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19 |
依托“渝快办”平台,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 |
区司法局、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20 |
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经济信息委 |
区水务集团、国网潼南供电公司、中民燃气潼南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
(六)积极推进“跨区域通办” |
21 |
贯彻落实《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方案》,2021年底前实现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将计划2021年以后实现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22 |
积极认领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按时序 推进 | |
(六)积极推进“跨区域通办” |
23 |
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积极认领第三批通办事项,2021年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24 |
规范“跨区域通办”,优化咨询导办、资料传输、联动方式,严格按照事项流转具体程序开展办理工作。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七)做实“一件事一次办 |
25 |
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部门联动、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26 |
有序扩大增量,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有实用价值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八)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
27 |
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在线办理成熟度。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28 |
2021年底前,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29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 |
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30 |
依托用户材料证照库,推进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 |
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31 |
推进电子证照全面归集,推动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 |
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32 |
依托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撑系统,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全面推进电子印章运用。 |
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33 |
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司 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九)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
34 |
2021年6月底前,依据重庆市区县级目录清单,调整发布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 |
区司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6月30日 |
(九)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
35 |
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6月30日 |
36 |
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37 |
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38 |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39 |
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集团、国网潼南供电公司、中民燃气潼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潼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潼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潼南分公司 |
持续推进 | |
(十一)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 |
40 |
按照国务院、重庆市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41 |
严格推进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落实。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42 |
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一)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 |
43 |
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44 |
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二)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 |
45 |
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46 |
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47 |
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司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48 |
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 |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1年12月31日 | |
49 |
探索将中介服务采购嵌入行政管理部门线上业务流程,推进中介服务成果线上流转。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50 |
严格执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51 |
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52 |
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 |
区发展 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53 |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54 |
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 |
区级各部门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55 |
实施“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
区国资委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 |
56 |
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级各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57 |
理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对人才、经费、装备等保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级各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 |
58 |
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各级服务窗口,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独立履行职责。 |
区级各部门 |
2021年6月30日 | |
59 |
加强对镇街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五)加强制度保障 |
60 |
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最新改革精神的规定。 |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61 |
全面落实重庆市深化川渝合作等标准、细则,健全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
区政府办(区政府职转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62 |
完善落实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等政务服务制度。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十六)注重广集民智 |
63 |
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2021年6月30日 | |
64 |
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效性。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2021年6月30日 | ||
(十七)加强学习培训 |
65 |
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体系,作为干部培训、轮训的必修课程。 |
区委组织部、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2021年6月30日 | |
66 |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将行政许可、文明礼仪、廉政教育以及政务服务规范化要求纳入各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体系。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67 |
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抓实抓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
区级各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八)强化督导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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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查,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 |
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2021年12月31日 | |
69 |
严格管理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
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持续推进 | ||
70 |
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案卷 评查。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
71 |
积极做好政务服务效能 评估。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