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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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潼水〔2026〕230号 签发人:蒋黎霞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
复 函
曾燮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区已成涉水设施管理体制完善的提案》(第16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我区涉水设施运营主体多、管理分散、责任不明晰等问题,提出的近期、中期、长期目标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水利科、水利工程管理站、提灌科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推进落实。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
我区现有农村供水工程49995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5处、分散供水工程49960处,自来水实际普及率70%。近年来,我局聚焦“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集中供水规模化、落实运行管护专业化”,持续完善供水管理体制。
一是强化工程建设支撑。“十四五”期间累计投资1.2亿元建成各类饮水安全工程58处,新(改)建供水管道238公里,提升15.8万人饮水条件。2025年谋划总投资7.98亿元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申请地方专项债5.6亿元、业主自筹2.38亿元,专项债已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双通过”,下达资金2.3亿元。
二是推进规模化整合。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引进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800余万元完成田家、花岩等6座水厂升级改造,新建输供水管道65公里,改善4万居民饮水条件。通过市场化手段完成双江、崇龛等9座民营水厂收购,逐步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
三是提升专业化水平。制定《潼南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明确“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原则。投资280万元为18座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水质常规在线监测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60余次,责令整改96次,行政处罚14件,全区城市水质达标率100%、镇村水质达标率90%以上。
(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
全区建成投用中小型水库74座,其中3座中型水库、17座小(1)型水库由区水利局直接管理,54座小(2)型水库由所在地镇街管理。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对70座小型水库委托专业服务单位实施大坝安全运行一体化管理,解决基层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二是推进智慧化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库区智慧水利平台,实现水文水质、气象雨情、非法行为实时监控和智能预警,基本建成“全方面感知、全方位展示、全业务判断”的智慧水库体系。三是开展标准化创建。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37座中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创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流程。
(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不断健全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转至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及小型灌区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指导。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潼南区灌区运行管护制度》《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通知》等文件,建立山坪塘、提灌站等农田水利设施动态台账,每年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
二是强化基层履职。督促各镇街定期巡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时反馈维护问题。加强与农业、气象、应急等部门互联互通,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以理顺管理体制、提升运行效能为核心,分阶段推进全区涉水设施统一管理。
一是全面摸清全区供水、排水、灌溉、水库等涉水设施底数,进一步厘清管理责任与运维责任,明确资金和人员保障,确定区级统一运维承接主体,逐步整合分散运营的设施。二是依法依规推进资产收购、接收与运营整合,加快完成古溪、柏梓等5座民营水厂收购。探索股权合作、委托运营、区域特许经营权置换等模式,形成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结合潼南实际制定统一的涉水设施管理和操作标准,涵盖运行维护、水质监测、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等各环节。加快建设区域智慧水利管理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数据,实现全区涉水设施“一张网”管理,切实发挥涉水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此复函已经蒋黎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系统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6年5月12日
(联系人:余乐;联系电话:15923068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