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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6-04-24

潼高新区管委会文〔2026〕99号             签发人:尤长清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复函

李玉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园区废水处理体系的提案》(第286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围绕提案提出的“预处理标准、管网设施、政策协同”三大路径,系统推进废水处理体系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制定差异化预处理标准与纳管准入机制

为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管委会正牵头制定《园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废水预处理差异化标准》,对园区内屠宰、酿造、果蔬深加工等不同品类企业的水质水量摸排,正细化分类纳管标准,实现“一类一策、一企一标”。同时,严格执行纳管准入审核,将预处理达标情况作为企业入驻的核心前置条件,建立监管台账,确保各企业排放的水质稳定达标。

(二)推进管网配套建设与污水处理厂设施升级

针对园区管网老旧、雨污混流及处理能力与需求匹配度等方面,谋划开展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实施污水管网周期巡检,逐步开展了对主次干管的渗漏排查、疏通及修复等工作,有效提升了管网输送效率和雨污分流的能力;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工艺优化与设备扩容,新增处理能力2万吨/日,升级后的系统具备更强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和更优的出水水质,可全面满足未来园区产业发展的环境容量需求。

(三)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与协同管理机制

谋划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协同治理机制。由生态环境、住建、产业发展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解决废水处理中的疑难杂症。出台《园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激励政策,将污水处理情况与企业信用评级、政策扶持挂钩。引入了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培训,构建了“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园区废水处理体系提质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源头管控,实现精准治理

全面落地差异化预处理标准,推广安装在线监测与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废水排放的智能化实时监控与动态调节。建立企业环保技术需求库,引导环保科技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定制化治理方案,推动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

(二)强化设施运维,保障稳定运行

提升设施运行效率与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对管网、泵站等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强化设施运行健康能力,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安全可控、稳定达标。

(三)完善政策保障,强化长效机制

研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环保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引入具备先进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的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攻克高浓度、高含盐废水处理等技术难题。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此复函已经尤长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系统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41 日

(联系人:丁鑫,联系电话:1850235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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