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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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潼农〔2025〕156号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
复 函
区政协农业农村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引导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建议》收悉。我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商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发展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粮食生产。通过对“百名种粮能手”及小农户开展培训,推广粮食生产主导品种,推行“一对一”技术帮扶、农机共享、订单保底收购等方式,设立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阶梯化奖补资金等多种举措,引导发展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区主要从事一定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共399家,其中1000亩以上的有3家,500-1000亩的有13家,300-500亩的有39家,100-300亩的有189家,50-100亩的有155家。
当前,小农户仍然是我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力量,同时种粮比较效益低下、产业链及融合发展不充分、农村劳动力短缺等多重因素并存,较大程度上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高标准农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粮食生产。下一步,将聚焦推动高标准农田发展适度规模粮食生产,着力从以下方面培育发展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一是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构建协同发展格局。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联合社等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方式整合零散耕地,推动连片规模化经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产业链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实施“头雁计划”,对返乡创业青年、种植能手开展系统性培训,每年培育50名粮食产业带头人。二是创新土地经营模式,激活资源要素潜力。推广“全程托管+保底分红”模式,由专业服务组织提供耕、种、管、收、销全链条服务,农户按土地入股比例分享增值收益。试点“高标准农田+智慧农场”示范工程,配套建设农田物联网、智能灌溉系统,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精准作业。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确保农村土地“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三是强化全链条支撑体系,破解发展瓶颈。构建“财政+金融+保险”政策包,开发“粮农贷”专项产品,对新型主体给予贴息贷款和灾害指数保险补贴。组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整合农机共享、植保飞防、烘干仓储等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冷链物流节点,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建设粮油加工厂房的主体按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
二、关于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委会同各镇街大力开展粮食生产示范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粮食生产。在太安镇建成300亩智慧农田示范区,在双江镇、崇龛镇等地建设10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其中在双江镇建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500亩、崇龛镇建立稻油轮作示范片100亩),组建潼南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联盟,构建“1+23+N”服务体系,推行“耕种防收烘储销”七环节全托管服务,开展“粮食产后增值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富硒大米、菜籽油精深加工生产线,推动全区粮食产值提升30%以上。
下一步,将围绕着力巩固提高我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统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粮食生产规划,加快发展智慧粮食生产,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推动提升我区粮食生产效益和服务水平。一是在发展智慧粮食生产方面。加速推进现代化无人农场示建设,以佳禾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在崇龛镇青杠村粮油基地部署农田物联网系统(含墒情监测站、智能虫情灯、水肥一体化设备),配套无人机巡田、无人驾驶插秧机等装备。二是在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应用方面。成立由农机专家、农艺师、种植能手组成的农机农艺联合技术组,围绕我区主推品种和种植模式,开展全流程技术适配攻关。针对水稻、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重点支持合作社、农机服务企业改装适配现有机具,例如调整播种机行距至20-25厘米以适应宽幅匀播农艺,优化收割机切割器高度和转速以减少籽粒破损率,实现农机作业参数与品种特性、土壤条件的精准匹配。三是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搭建社会化服务联盟交流平台,扩大“社会化服务联盟”影响力。鼓励区内农机用户、种植大户参与,平台内定期发布农机购机补贴、耕种需求等信息,把农资供应、农业作业服务、农技推广和咨询等各项服务整合起来,为农户解决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生产支持
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供给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区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支持发展粮食生产。近年来,不断加强了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将已建成的94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组建23支镇级管护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巡检等手段开展动态巡查,每月开展“非粮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7日内整改到位,同时将高标准农田粮食种植面积纳入镇街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非粮化”比例超5%的镇街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加强了财政扶持,对分粮食作物单产设置阶梯化奖补资金,对发展稻油轮作、油菜垄作垄收等多种种植模式和开展油菜“两段”机械化收获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均为60元/亩),探索农业补贴与粮食产量挂钩机制,提高扶持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加强了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联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通知》(潼农〔2022〕192号),尤其严禁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种植不能实现一季粮食作物的土地流转行为。
下一步,将聚焦加强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等方面,确保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高质高效发展粮食生产。一是在加强用途管控方面。划定高标准农田禁止种植经济作物清单(如苗木、草坪、果树等),严禁擅自调整种植结构或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对撂荒超过1年或违规转作林果、养殖的田块征收闲置费并限期复耕。建立“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破坏农田基础设施的主体,取消其3年内农业补贴申报资格,并纳入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同步完善“管护+激励”长效机制,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每年每亩5元标准补贴管护主体。二是在加强财政扶持方面。构建“靶向投入+长效补偿”政策体系,设立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专项补贴,对连片种植小麦、油菜且单产超4%的,大豆单产提升超12%的,水稻、玉米、甘薯单产提升超15%的经营主体,按每亩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单产提升奖励资金”,将应用节水灌溉、生态种养等绿色技术的田块纳入奖励范围。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奖补保险品种范围,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开发“高标准农田经营权抵押贷”,允许新型经营主体以土地经营权、农田设施资产为抵押物,评估后按30%抵押率,4.2%利率授信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支持。试点“粮食供应链金融”,由龙头企业担保,为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预付款融资、仓单质押等服务,贷款周期匹配粮食生产季,调整利率下浮。推广“粮食收入保险+期货”模式,联合期货公司开发玉米、小麦价格指数保险,财政补贴部分保费,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时触发赔付,稳定经营主体收益预期。四是在加强规范流转方面。组织各镇街重点针对辖区内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的农村土地开展排查,全面摸清流转主体、涉及农户、流转面积、流转期限、合同签订、利用现状、土地流转费拖欠等相关情况。严格落实土地流转市、区、镇三级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并纳入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推行“优先续租权”制度,原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对连续流转10年以上且地力提升的,在续租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
此复函已经胡广建主任审签。您委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邓豪;联系电话:13618377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