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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5-07

A

公开

潼城管〔202578签发人: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复函

杨方玉委员:

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宣传,引导司机文明行车停车、劝导小商贩到规划地段规范经营、督促商店不要店外经营。同时我局还联合区教委开展了2024年“美丽重庆,我是行动者”暨“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童心同行·你我参与”趣味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生活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等知识,提升广大师生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区教委深化家校共育机制,组织学校每学期都通过邀请专家进校园、升旗仪式、安全教育课、班会活动、校园广播等方式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同步利用网络平台、家校联系群、微信公众号等向家长推送交通安全信息、饮食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家庭监督学生饮食健康。三是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培训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主体责任,从思想上建立食品安全意识。近年来开展综合整治宣传16次,进校园执法检查、宣传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宣传6次。

二、强化监管执法。一是设立“护学岗”,城管执法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及志愿者在学校周边、关键路口及路段设置护学岗,严格落实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设摊位要求,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的游摊小贩,引导小商贩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累计规范和劝离游动摊贩1450余起,规范店外经营140余起,查处无证经营食品摊贩3起;引导家长接送学生时规范行车停车,劝离乱停车辆640余台次,规范停车300余台次,有效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二是依法准入,按规许可。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等方面,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态的谨慎许可,确保食品安全。三是优化交通路线,设置隔离石球,阻止车辆乱通行、乱停放,近年来,我局在城区学校周边安装隔离石球1000余个,有力助推了校园周边交通畅行。四是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供广大市民举报投诉不法行为,查处涉及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无证经营食品、车辆乱停乱放的投诉件30余件。

三、强化长效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把委员的建议融入到日常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夯实校园周边监管力量,全面落实辖区管理、层级负责,有效推进日常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按照单位职能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三是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主体基础信息,做到主体清,情况明。

此复函已经张旭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428

(联系人:张胜;联系电话:159231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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