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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2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 2024-06-03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第十一届

第三次会议第210号建议办理情况

的复函

桂林街道委员小组:

首先,感谢桂林街道委员小组对潼南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的关注和关心,在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桂林街道小舟村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的建议》(第210号)已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桂林街道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农村基层党建为统领,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重点,系统集成深化强村富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激活整合“地、钱、人”要素,为特色产业谋振兴,为强村富民拓新路。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与桂林街道一道共同努力,推进桂林街道小舟村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村创建工作。

一是区委、区政府已同意将桂林街道小舟村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村创建工作报市农业农村委,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委将协助桂林街道重点打造小舟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二是根据《重庆市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潼南区实际,重点实施推进农业“标准地”、强村公司、渝农数字赋能等改革,为小舟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三是根据《潼南区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试行)等文件精神,持续鼓励桂林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生产类合作社、服务类合作社、资源类合作社等,统筹谋划并指导设立土地合作社、通信合作社、强村公司,深入落实“强村”带“富民”行动,展现村社组织新气象。四是积极对上争取,整合相关项目资源,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桂林街道委员小组,此复函已经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胡广建审签。若你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22

(联系人:白汰川,联系电话:187232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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