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
的复函
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耕地恢复后的耕作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潼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积极鼓励农民种粮
一是加强宣传。鼓励镇街布置展报、开院坝会、开展走访行动、印制明白纸将种粮政策和耕地保护知识进行宣传。二是落实种粮补贴。按照国家政策,每年将种粮补贴及时下发到人头上。三是开展培训。区农广校定期开展“新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和种粮技术。四是推行良种。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抓手,深入推进良种良法配套,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农民增收。
二、以用定建发挥农田效益
在之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建好后再找人种的情况。现在我委逐步推进以用定建的方式。在项目区域选定的前期我委要求项目所在镇村成立土地合作社,落实“三到位”,实施“统一流转、统一利用、统一管理”,集聚土地资源,以此为基础,培育壮大本土农业经营主体和招大商、招龙头。充分征求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土地使用者的建议因地制宜的设计项目。
三、逐步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
在2022年之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资较少,更多的是实施的土地平整工程。2022年开始,对之前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进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增大。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10万亩。对之前已建成的项目水利设施不完善的,能纳入改造提升项目的,逐年纳入改造提升项目,对原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提质改造;能纳入区水利局灌区建设项目的,由灌区建设项目进行覆盖。在之后的项目设计当中,我委将做实做细现场踏勘,广泛征求属地镇村、经营主体和老百姓意见,根据现场实际,合理设计灌溉设施,确保灌溉设施布设合理、利用高效。
此复函已经胡广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黄维祥;联系电话:1872311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