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颜利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盲道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市政设施一线工作人员、数字城管网格员、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排查统计,潼南区共清理发现盲道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共计519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砖体破损、缺失的情况进行修复处理,对设施障碍物占用盲道的情况进行重新定位铺设,对停车和堆货占用盲道的情况进行执法劝导处置。截至目前,潼南区已完成整改盲道相关问题519处。其中整改各类井盖及其他设施障碍物占用盲道情况493处,清理因堆货、乱停放等情况占用盲道情况26处。
二、科学规划建设。加强与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区城投集团、区工投集团、区旅投集团、燃气电力等相关建设单位的沟通,要求他们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盲道建设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通过微信、电视、短信、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劝导广大市民不占盲道,保证盲道畅通。
三、常态化治理。继续对盲道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边巡边改,加强对城区内盲道砖体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加强对盲道占用情况的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持续加强公众宣传力度,多方合力整治好、管理好、维护好城区盲道设施。
此复函已经张旭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陈航,联系电话:159231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