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09号提案的复函
熊建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乱倾倒治理力度的建议》(第209号)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城管进社区、进物业小区和街面活动,大力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普法宣传和送法上门活动。将日常管理执法工作与各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板报、宣传横幅、工地游走字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持续开展群众性教育,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开展“法律服务”进建筑企业、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街道社区、商户门店等活动,指导和督促其规范作业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落实管控措施,强化源头治理。一是严格按照监管执法“六个全覆盖”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执法公示制度,做到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法律规定上墙落地;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审批监管制度,实行“一车一证,随车携带”。坚持“宣传在先、跟踪检查、注重落实”的原则,要求建筑运输企业及时办理运输建筑渣土核准证,未办理的一律不准动工动土,严禁无证运输;三是强化物业小区监管,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分类处置,单独运输,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之中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突出重点防范,加强联防联控。一是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重点部位、窗口地区、监测点和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周边的建设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企业细化监管措施和目标,并与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书面签订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承诺书。通过座谈、约谈等方式,不断增强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消除管理空白点和真空地带,及时解决建筑垃圾乱倾倒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
四、严格依法办案,建立长效机制。城管支队不断强化常规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采取灵活设卡、机动巡逻、定点守候和夜间检查等方式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审批、出场、运输、处置中的“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建设智能平台,强化网络监管。全面建成建筑工地、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监控系统,该系统获得2021年市级激励支持。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远程云台直接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和工地实现24小不间断实时监控定位、抓拍取证、指挥调度,实现“全域覆盖、全程可控、全网智能”,实现对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消纳、再生利用的闭环管控,做到“事前预警、事发干预、事中控制、事后倒查”。并与城管数字中心、公安网侦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GPS等现代科技追踪违法案件的动态过程,对锁定违法当事人、车辆、过程等提供了第一现场事实证据。
六、强化联管联控,凝聚执法合力。持续与公安交管、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建筑垃圾乱倾倒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联合予以从重从快打击。落实封闭管理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及时互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乱倾倒等城市建筑垃圾乱倾倒违法信息,严惩源头施工单位和违法个人,实现一域违法全域严查严管严惩的监管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
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常委会政协工委。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张 胜;联系电话:1592310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