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复函
李春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推动潼南区绿色低碳公共交通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工投集团主导,于2024年1月正式引进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在潼南投放运营骑电共享电动单车。
二、由潼南高新区管委会牵头,配合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在潼南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启动共享电动单车第一批投放试点,目前已经选择52个点位,正对现场进行查勘在符合电动车设置标准后将进行投放。
三、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将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共享电动单车投放运营后的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此复函已经张旭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李卓繁,联系电话:1399696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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