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李静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协同发展的建议》(第237号)已收悉,我委赓即行动,召开研讨会,对我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协同发展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公立、社会办医疗机构“待遇相同”的原则,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把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推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协同发展。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谋划,建立统一政策标准体系。严格规划实施,根据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优化政策落实,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明确对区域总量、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根据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不低于7.48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4张,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坚持与公立医疗机构共用一套评审标准和评审方式,在等级评审、专科建设方面享有同等的参与权,全区目前有二级民营医院3家。
二、提升质量,推进同质化服务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接受市区两级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制定印发潼南区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推动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安全运行、规范发展。全方位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医院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行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行业作风管理,按照行风相关规定,严格记分管理,加强管理考核,根据周期内记分情况,对相应机构及人员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缓校验以及暂停执业活动、延迟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等处理。
三、聚焦重点,实施多元化综合监管。开展同质化监督,坚持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同质化监督执法的理念,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力度,联合区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6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保欺诈骗保行为、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制售假药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为。推进“智慧卫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落地运行,将民营医院、基层卫生院、诊所等基层卫生机构视频监控汇集至“智慧卫监”平台,远程对医师在岗情况、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等情况进行远程查看告警。民营医院已全部接入综合监管平台。
此复函已经唐凡云同志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