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38号
提案的复函
熊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编号038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改厨工作上有效衔接,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整治内容,有序推进潼南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止2024年6月,全区280个行政村已完成177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整治率达到63.2%;已完成17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61%;已完成了8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完成总条数的50%,年度任务的100%。
(二)坚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进增效。2024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及管理的通知》(潼分类办〔2024〕1号)、《潼南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潼分类办〔2024〕2号)、《潼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潼分类办〔2024〕3号)等系列文件和方案,区政府组织召开潼南区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专项整治工作会、潼南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部署会。继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月度考核制度、生活垃圾管理人责任制度、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7个板块常态化开展“赛马比拼”,通过现场检查、观摩和交流,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召开“发言人来了-潼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专场发布会,就我区垃圾分类现状、先锋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一一进行介绍,并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和困惑,努力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垃圾分类进社区”“第二届城市垃圾分类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13场,其中“3·19”城市宣传服务周吸引近2000名市民参加,现场氛围浓厚,制作的垃圾分类微课堂和达人秀视频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持续向好。一是合作共建“川渝绿色粮仓”。高水平建设渝遂绵蔬菜优质生产带、安岳潼南优质柠檬产区,在基地共建、科技共享、品牌共创、市场共赢等方面深化合作,开展双城经济圈蔬菜产业调研、交流8次,与遂宁联合制定萝卜、甘蓝团体标准,新建成蔬菜标准园18个,提档升级标准化生产基地1.85万亩,连片建成优质高效粮油产业示范基地10万亩,“遂宁鲜”“潼南绿”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二是共同开展绿色高效行动。持续完善川渝两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合作机制,聚焦粮油生产提质、病虫害联防联控、水域环境治理等领域,先后与遂宁、安岳开展柠檬、小麦、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3次、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17次。三是成功举办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大力开展亩产提升攻坚突破行动,建成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1个,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5万亩,完成水稻、小麦生产及区域试验品种46个。收获小春粮食播种面积4.84万亩、产量0.94万吨,落实大春播种面积79.82万亩,油菜播种面积32.2万亩、居全市第一。
(四)高度重视教育、科普工作。我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在广场户外大屏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参与各单位的重大科普活动,在全区营造科普宣传的浓郁氛围。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采用多元化的传播方式,提高科普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继续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专家讲座、交流体验、发放资料等方式传播环保科学知识,使公众进一步提升科普常识、科普意识,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工作。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继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并按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农居组〔2021〕2号)文件精神,把推进厕所革命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先位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二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转型。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膜回收处置。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力发展稻-鱼(虾)、鱼菜共生、猪-沼-菜(果)等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开展生态农场建设。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三是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筹建一批农村环卫补短板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镇街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管理。
此复函已经彭绪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6 日
(联系人:蒋慧玲,联系电话:1352731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