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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045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17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045号

委员提案的复函

博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第045号)提案已由区政府交办区交通运输委办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我区道路安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落实。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总里程达5078公里、路网密度达321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市第二,农村交通路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根据道路所承担的运输功能和建设资金承载力,目前我区农村公路大多按照四级公路(小交通量)等级进行设计建设,等级较低,为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性,  区交通运输委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从2017年开始,由区交通运输委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均按上级要求实行“三同时”,即安防工程、标志标牌、养护公示牌与道路同设计、同施工、同投用。二是针对区交通运输委2017年前实施的项目和其他部门实施硬化的道路,我局逐年实施安防工程,2023年累计安装波形护栏220公里,路网标识牌581套,安全警示标志牌310套,凸透镜38套。

您提出的农村地区两(三)轮电动车增多,驾驶员多为老年人,且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农村公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问题,此项工作管理职能职责为区公安局。我委将及时反馈至区公安局,后续也将加强与公安交巡警和属地镇街联勤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各司其责以形成整治合力,保障农村公路高效、安全运行。

您提出的加快农村客运的发展建议,后续我委将汇同有关客运企业,结合群众出行需求、产业发展等,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布局,持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老百姓出行的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配合区级层面建立议事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定期组织研究相关事宜,做好“路长制”顶层设计工作。二是加快修订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实施的考核管理办法(2017年)已不能满足现有农村公路养护需求,亟需结合实际进行修订。三是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目前农村公路管养里程4066公里,基础设施条件薄弱,承灾能力差,极容易导致灾毁等情况,影响老百姓出行,我委将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全面建立区、镇(街)、村三级路长体系,设置路长和配备“三员”,建立农村公路巡查制度,健全“巡查、整改、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此复函已经李林直局长审核,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并督促我们不断推进道路安全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代章)

                                2024524

(联系人:钟乐强,联系电话:1818311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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