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复函
张明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工作的优化和完善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级组织主体职责和镇街财政所代理记账职责问题
《潼南区强化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方案》(潼南府办法〔2021〕59号)明确规定:村级行政事务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由各镇街财政办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财政办主要职责仅限于村级财务的代理记账和收支监管。实行代理计账后,村级组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三权不变,充分体现村级组织在管理使用资金的主体职责,镇街财政办只履行代理计账职责,主要解决村级组织财务人员缺乏,账务处理不规范、同时起到时时监控村级组织规范使用村级组织资金。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对村级组织职责及财政办代理记账职责职能的发挥,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强化村干部树立经济权、责、利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村级财务工作的重要性。
二、关于村级资产会计核算存在财务管理漏洞问题
目前,我区村级财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村级组织的行政运行经费由财政办代理核算,账务健全,管理规范;二是村集体经济由第三方代理记账。经调研,只有柏梓镇、古溪镇在村民(居)委员会账务上将固定资产入账和折旧处理。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学习借鉴重庆市其他区县的先进经验,深入调研全区村级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进而制定出既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又具备实操性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同时,我局还将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提升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相关核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此外,我局与区农委将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我区现有11个镇街的报账员持有支出U盾,审核U盾在财政办负责管理,其他12个镇街的支出U盾和审核U盾,由财政办的支出岗和审核岗管理。经调研,报账员手中的支出U盾仅限于录入的功能,最终需要财政办审核岗确认支付,暂不存在报账员擅自支付的风险,另外,23个镇街均不存在保管备用金,一些风险意识较强的镇街已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与优秀的镇街共同推广其村级财务管理方法至全区范围。区农委搭建“银农直联”系统,建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正在试运行,届时将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等在端口进行对接,实现对村级资金收支的有效监管。
三、关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根据《潼南区贯彻<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涉及较大金额的村级项目工程,如村的入户道路、生产便道及硬化道路建设等,由镇街进行预算上报,并纳入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统筹安排。同时,通过基层政权专项资金安排修缮办公楼墙体、线路整改等事项,所有项目均遵循了预算和招投标的相关流程,完工后,均按照既定程序进行验收。小额工程项目因规模较小,未达到进行招投标和预算的标准,但农村小额工程的质量问题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乡村振兴大局的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镇街建立健全小额工程项目运行管护机制,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和发挥效益,已建成项目的相关信息全过程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归档保存相关资料。对未履行程序,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拨款、扣回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四、关于财务公开内容不规范问题
经调研,村级财务公开主要由村委会自行负责,大多数镇街都要求各村公开了收支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水、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由于主管单位监管不到公开的内容,可能存在公开内容不统一,接下来,我局将协同区农委制定简单易懂、规范统一的财务公开模板,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水、银行存款、重大资产处置等,以清晰展示村级财务情况。同时,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村委会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并建立举报通道,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纠正,进而推动村级财务公开更加规范和透明。
五、关于村居报账员队伍基础薄弱问题
根据《潼南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潼农〔2021〕301号)明确规定了岗位职责制度,各村级组织要落实一名报账员,负责办理报账等收付款业务,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组织实施财务公开等。今后,我局将协同区农委进一步加强对报账员实名制备案管理,落实专人转岗,以确保财会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每年定期将组织报账员、代理会计以及村支书参加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我局协同区农委不定期抽查、监督村级组织是否按照《潼南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试行办法》(潼农〔2021〕301号)》执行。
此复函已经代正旭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廖升铭;联系电话:8165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