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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14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

尊敬的刘娟委员: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82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对接,抽派专人对建议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镇街养老服务中心22个(其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镇养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村级互助养老点144个。

二是促进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联合区财政局先后出台《重庆市潼南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发放考核办法(试行)》(潼民政发〔202318号)、《重庆市潼南区推进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潼民政发202319号),对有效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资金支持其中:镇养老服务中心给予4万元/年、社区养老服务站1万元/年,督促激励各镇街推进普惠性养老服务。2023年度,发放运营补贴合计178万元。支持新胜镇盘山村开展互助养老,累计收住20余人,服务周边居家老人数十人。

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区民政局联合区委政法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切实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服务”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对象,每半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对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适当增加探访服务频次。

四是持续优化“潼心照护”应用平台。立足老年常见病护理和日常照护等,梳理形成“需求清单”,整合医疗、医保、民政、公安等多部门资源,上线运行“潼心照护”数字化应用平台,提供点单式、预约式和派单式服务,变患者“跑路”为数据“跑腿”,为智慧居家养老提供有益探索;截至3月底,“潼心照护”共开设末梢血糖测定、鼻饲管置管护理等特病护理和日常照护服务40余项、配备线上医护人员112人,服务群众1300余人次,满意率达100%

五是提供更便捷的老年健康服务。依托“双网共治”平台,在社区便民服务点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和专业医护人员,围绕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营养改善等,定期组织医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健康知识科普和义诊活动,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免费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提供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服务;今年,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老年人105385人,健康体检老年人45245人。

六是支持物业开展养老服务。目前,全区共有物业企业75家(本地企业47家),管理物业小区129个,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涉及约13万户、19万人,物业从业人员约3336余人。据统计物业小区60岁以上的老人约1.9万户3.8万人。为支持我区居家养老的建设,我委将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物业物业服务指导协助做好居家养老工作。在宣传上,我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告栏或显眼位置定期发布居家养老相关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活动安排等,确保老年人及其家属能够及时了解。在服务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摸清所服务的小区老年人人数并建立台帐;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接待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中的帮助。在安全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引导有条件家庭与物业服务企业安装紧急呼叫系统,一旦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迅速得到帮助。

七是加强行业监管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积极履职,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将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纳入常态化的检查范畴,平均每季度召开一次养老服务工作会,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类型和危害,并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夯实了养老服务机构这一主阵地。加强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对养老机构逐一落实预收费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目前无一家机构收费超标。通过发短信、张贴海报、悬挂警示牌等方式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考核机制,以老龄工作划归区民政局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满足群众个性化的需求。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受制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充分的影响,青壮年人口净流失,相关的资源资金投入还较为有限,概言之“未富先老”。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许多方面工作成效尚不突出,还望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刘娟委员,此复函已经薛荟局长审签,如您有任何意见,敬请提出,如果您有相关的思考或资源,也欢迎与我们沟通,以便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4527

(联系人:胡华辉;联系电话:023-4455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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