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4号
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刘炼钢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落实节地生态战略,全面推进新型殡葬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区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方面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有关意见和建议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室外公墓为室内福位”问题。
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由于土地面积有限,少占、不占土地的新殡葬方式近年来被大力推广,您建议的“室内福位”在北京、天津等一二线城市从2005年以来已展开探索;重庆南山福座公墓也在普通墓穴外,展开了室内福位的探索。但殡葬改革的前提是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增强群众获得感、认同感。所以改革工作需要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稳妥推进。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殡葬改改行动方案(2023-2027)>的通知》,正稳妥有序的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布置了火化区调整、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节地生态安葬等相关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在征询各区县意见后,也印发了《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在规划中也确定了我区在“十四五”期内要新增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和2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力争从需求上解决逝有所安。目前已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进行推进,2023年我区已启动崇龛镇、太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并拟于2024年10月对外展开服务。
二、关于“全面推进新型殡葬改革”问题。
针对此条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殡葬改改行动方案(2023-2027)>的通知》,从火化区调整、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方面推进殡葬改革;市民政局也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引导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等新型殡葬模式;作为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我区拟以林墓结合模式启动双江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新型殡葬设施建设探索。关于您建议的“城市居民骨灰不允许到去占用土地修建坟墓。控制人口土葬用地,只能深葬不起坟头”的建议,区政府在2011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潼南府办〔2011〕128号)文件,明确规定“全县22个乡镇的居委会及未设居委会的乡镇政府驻地所在的所有非农业人口为火葬区,火葬区内死亡人员必须实行火葬,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须带头执行,坚决不允许土葬,火葬区以外的非农业人口及农业人口中的五保户死亡后也必须实行火化;全县22个乡镇的其余所有行政村,所有农业人口死亡后的遗体,提倡火化,可以土葬,但必须平地深埋,不得留坟头。”
三、关于“加强新型殡葬改革宣传”。
区民政局正在努力改变传统的殡葬观念,推动殡葬改革。为了加强新型殡葬改革的宣传,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作宣传资料:制作一些易于理解、生动有趣的宣传资料,如宣传册、海报、视频等,向公众传达殡葬改革的重要性。2.通过在村居组建红白理事会,展开移风易俗宣传,对群众在红白事中的一些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向社区居民介绍殡葬改革的意义和好处,以及如何正确处理身后事。3.利用社交媒体,发布有关殡葬改革的文章、视频和图片,吸引更多人的关注。4.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共同推广殡葬改革,如与殡葬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充分引导节俭文明绿色生态丧葬行为。
目前,我区只是对城乡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在基本丧葬费用和节地生态安葬上予以减免和补贴,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将此项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全覆盖,学习四川遂宁将它变为普惠制,以切实巩固和提高火化率,逐步杜绝骨灰入棺乱埋乱葬现象。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实搞好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群众,一是实行政策扶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布局。从我区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土地性质大多为林地、可耕地和基本农田,大多不宜规划公益性公墓。因此,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上,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情况下,推进以镇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是合理审慎地做好村级集中埋葬点建设。对现有农村散埋乱葬现象予以整顿规范,以不占或少占土地为原则,倡导多模式殡葬安放,要从总体上控制公墓的数量和规模,防止泛滥成灾,贻害后人。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培树正面典型,引领时代新风尚,积极引导多渠道、生态化处理安葬的科学方式。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参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次复函已经薛荟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杨伟;联系电话:1573039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