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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22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24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227号提案的复函

刘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优化用能结构,逐步由新能源代替传统的化石能源,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我区高度重视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建设工作,全力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努力做出贡献。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研,全面摸清底数。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区规资局、高新区、气象局等单位,对我区光照资源、建筑屋顶等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打下良好基础。我区属于光照资源三类地区,太阳能年均有效利用数约800小时。全区可利用屋顶总面积约396,按规定覆盖比例和年均有效利用数,预估可安装面积约138,可装机容量约32万千瓦,总投资约12.8亿元,其中公共机构屋顶(包括镇街)可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

(二)加强统筹,推动光伏发展。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潼南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潼南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潼南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为实施光伏产业做好规划引领。二是坚持整体布局。编制《重庆市潼南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对发展目标、场景设计方案(包括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屋顶光伏设计方案)、开发利用模式等进行整体安排布局,成功获批全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区。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全市关于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光伏项目建设“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在项目前期勘测、备案、施工及并网环节,全方位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截止20244月,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总规模为9万千瓦,投资约3.6亿元,其中已建成3.3万千瓦,正在建设2万千瓦,即将开工建设3.7万千瓦。目前屋顶面积已备案约36,占可安装屋顶面积26%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对建设光伏带来“绿电”,推动良好生活环境等进行科普宣传,让全民了解光伏知识,支持光伏建设。二是鼓励村集体和村民积极参与光伏建设,发展绿色新经济,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支持村民参与建设,进一步提高村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压力较大。潼南区作为全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区,在“双碳”战略的大背景下,今年因光伏材料大幅下降,前来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企业呈爆发式增长,给项目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二)制约因素较多。部分公共机构屋顶因屋顶结构、承载力及电力线路、变压器容量等电力设施负荷因素制约,不适合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房屋较多。

(三)投资信心较弱。光伏企业对投资建设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投资信心不足,目前,公共机构合表电价0.54/度,与均价0.8/度的工商业电价相比较低,加之电网消纳能力不足,无建设补贴,建设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收益较低,回收速度较慢,光伏企业倾向于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投资意愿不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建设秩序。加强光伏项目管理,规范企业开发行为和秩序,督促光伏企业在遵循国家、市级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选址时充分考虑建筑条件、周围环境及传统风貌等因素,合理布局光伏安装位置,避免因一味追求光伏发电效能,多装、乱装光伏板,影响、破坏整体风貌和建筑造型,充分保证农户的基本利益,促进全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抓好统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及国网潼南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在项目前期勘测、备案、施工建设及并网等各环节中,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主动做好全流程、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合同化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规范有序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强化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屋顶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光伏安装属于用户的电力设施建设,督促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或自然人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镇街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的安全运行联合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尊敬的刘辉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此复函已经委党组书记、主任刘红光同志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3

(联系人:王宗兵;联系电话:44552398/1862319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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