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复函
秦培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智慧停车”阶梯式收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政策制定情况
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的要求,我委会同区城管局依法履行法定定价程序,出台《关于潼南城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潼发改〔2022〕156号)文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潼南城区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
一是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兼顾区域功能定位与保持道路交通畅通,将差别化收费区域设置为“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考虑路内停车泊位作为城市停车系统补充的功能定位,适当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引导车辆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并充分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实行封项收费和夜间免费政策。采用超过一定停放时间阶梯式收费方式,调整城区白天时段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重点管理区域停放收费标准1元/半小时·泊位,全天收费时段内连续停车封顶收费20元/次·泊位;一般管理区域停放收费标准0.5元/半小时·泊位,全天收费时段内连续停车封顶收费10元/次·泊位。其收费标准处于周边区县中低水平,也是全市最后实行差别化收费的地区。
二是新增免费停放时间。为满足公众的路内临时停放需求,同时引导车辆即停即走,减少道路交通资源占用时长。按照市级统一定价规则,我区路内停车泊位同步增设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近期,我委就“可否延长至30分钟免费停放”问题再次向市发展改革委请示报告,市级答复,将结合实际开展调研,适时修订完善免费停放政策。接下来,我委将密切关注市级政策动态,及时调整我区相关政策。
三是落实收费管理形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明确: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路内停车收费不得采取按月、按年等方式计费方式,避免部分车辆对道路交通资源的不公平、不合理占用。综上所述,我区严格按照市级政策要求执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区发展改革委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解读价格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督促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处理政策执行难点和问题,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纠正价格违规行为。城管、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发放《致广大车主的一封信》,加强文明规范停车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发动临街商场、车站、医院、超市多方参与引导文明规范停车,充分利用语音广播、小喇叭向广大市民播放文明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二是常态巡查整治。突出重点,落实网格管理,强化常态化执法巡查监管力度,在学校、商区、医院等周边车辆违停现象多发路段作为整治重点,坚持“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日常时段巡查管控的原则,开展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2024年以来人行道停车纠违800余件。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加大巡查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加路面执勤警力,优化勤务安排,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对违停现象突出路段实施集中整治,通过“疏堵结合”对重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临时停车和夜间停车需求大的路段采取“禁停、临停、规范停”措施分类整治,规范车辆停放,对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24年以来,区公安局查处违法停车2.6万余件,确保城区道路、人行道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注重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意识。继续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及时处理收费矛盾纠纷,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城区交通缓堵促畅,引导公众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努力提升城市路网运行效率和交通出行品质。
此复函已经刘红光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445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