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委员提案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11

                         办理结果:A

                                   公开

潼经信委函202437                签发人:蒲骥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复函

夏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共充电桩数量和合理布局

2023年我委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多次实地调研考察,针对我区实际情况,20233月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34号)和《关于印发潼南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潼经信委发〔202317号),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建设充电站45座,含充电桩268台。规划科学考虑了产业需要、电网配套、道路现状等综合因素,明确了建设时序及建设地点,以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目前,全区建成投运公共充电站21座,包括柏梓镇、卧佛镇和别口镇3座,全区公共充电桩共253个,60千瓦以上快充桩比例约为85%。关于您提到的将充电站与我区名景相结合的建议,我委正在协调区城投集团,计划在大佛寺景区、潼南博物馆、双江古镇等地点建设充电站,方便市民在等待充电的同时,可以享受湖光山色、历史文化、运动健身。

二、关于做好充电设施及配套维护

关于财政保障,目前我区尚未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但市级层面出台了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对满足相关标准充电站建设运营企业给予一定补助,目前我区充电站建设运营企业暂无法满足相关要求,我委将积极对接充电站建设运营企业,帮助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申报补助资金,调动充电站建设运营企业积极性。对于占据充电停车位而不充电的现象,鼓励运营企业封闭管理充电站,只针对新能源汽车开放。对于停车位收费标准,区发改委有明确规定,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对接区发改委,探讨额外收取充电站车位占用费可行性,同时会同城管等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车主规范停车、爱惜使用公共充电设备。

三、关于统筹管理家用充电桩问题

目前,我委职能职责只涉及公共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对于小区内部家用充电桩暂不涉及,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国网潼南供电公司,加快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配电系统负载扩容,保障配电系统负载余量充足,同时积极对接区住房城乡建委,对新建小区做好车配套充电桩电路预设,满足居民家用充电桩建设要求。

此复函已经蒲骥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523

(联系人:陈德云;联系电话:187234836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