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教委函〔2024〕85号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复函(张旭)
潼教委函〔2024〕85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复函
张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的建议 》(第140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范管理,答好研学“公平卷”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基发〔2017〕10号)文件,制定了《潼南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区教委对服务我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活动的服务机构实行遴选备案制度。按照“面向市场、择优准入、价格上限、自主选择、服务监管”的原则,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活动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每两年遴选1次,定期向学校公布,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2024年1月委托代理机构对潼南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承办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共确定7家研学旅行服务承办机构,并由学校对服务机构开展谈判。按照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活动服务机构谈判小组,在区教委遴选备案的服务机构名单内,严格按照机构资质、信誉、课程、安全、报价等综合信息择优选择。
二、坚持红色育人,答好研学“合格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青少年延伸,充分发挥我区红色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大力推动“大思政课”建设,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故管处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恰‘潼’学少年”行走的思政课红色研学主题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潼南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众多的红色教育基地,组织中小学前往杨闇公同志旧居、杨尚昆同志旧居,进一步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学生提升政治觉悟、体认革命精神、培育优良作风,夯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
三、坚持合作共赢,答好研学“开放卷”
一是积极组织青少年参观游览四川遂宁、广安、武胜、蓬溪等毗邻市县革命旧址、烈士陵园,充分发挥重要革命史实、英雄人物、革命文物、战地遗址、重大工程、纪念场馆的育人功能。二是打造青少年红色研学基地环线,组织川渝两地青少年异地交流研学。积极与大足、铜梁、合川等周边区县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制定研学旅行发展规划,深入挖掘和整合区域内的研学资源,包括历史文化遗址、自然景观、科技企业等,共同打造研学旅行品牌,推动区域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坚持自愿原则,答好研学“满意卷”
为了开展好研学工作,由学校提前一周印发告家长书,详细介绍课程目标、内容、体验项目、前期准备事项、注意事项、活动收费等信息。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自愿参加,上学期间由学校安排教师在校内对未参与活动的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研学旅行活动的过程性监督,不得擅自更改活动线路和活动内容。研学活动结束后,学校针对学生态度、行为、体验、以及自主生成的思考、探索等要素采用学生自评、教师与同学互评的方式,开展学生活动实效评价。区教委会针对课程意义、辅导员素质、驾驶员服务态度等要素,组织学生、随队教师开展服务机构满意度调查,并对评价资料建档,作为服务机构继续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严格要求,答好研学“安全卷”
在研学实践活动安全方面,区教委督促服务机构为外出活动学生和带队教师购买涵盖活动全程的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责任保险;坚持“保额不够不审批,车辆未审验不审批,服务机构资质不符不审批,课程设置不合理不审批,存在安全隐患不审批”五不审批原则,确保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出行风险有研判,课程有方案,安全有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教委、学校与服务机构共同做好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安全保护、车辆和食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下一步,区教委继续严格要求研学承办机构、社会实践基地和学校完善研学旅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研学课程的审查,确保研学旅行的顺利进行;继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在研学过程中的安全。
此复函已经蒋俊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谭永波;联系电话:4457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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