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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复  函

日期: 2023-05-11

办理结果:A

                                  公开

潼文旅委〔202324               签发人:刘昌荣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复

刘玉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构建民间文化艺术体系,助推乡村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22号)收悉。在此,对您悉心关注潼南文艺创作并提出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委领导班子对您的建议意见非常重视,就办理回复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织相关科室对建议所涉内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调查研究。现就您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乡村文化艺术发展实施细则。我委将在党委政府的统筹下,把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作为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文化发展不均衡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方的方式,加强乡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二)构建乡村文化艺术融合体系。我委将积极组织文化馆、图书馆、非遗中心等下属部门加强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出版、传播工作,进一步加快民间文化艺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步伐。通过举办乡村文化艺术讲座、论坛、生态文化节等路径,继续支持民间文化艺术的创作、展演,打造一系列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乡土文化品牌。

(三)扶持培养乡村文化艺术人才。我委将引导各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乡村人才梯队,不定期安排文化馆、图书馆业务干部下到基层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扶持培养非遗传承人、文学爱好者、书画爱好者等,不断发现和培养热爱民间文化艺术的年轻人,吸引其加入民间文化队伍,不断挖掘乡贤文化的内涵,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集中推出一批拥有良好乡风乡俗的乡村和乡村文艺发展的模范典型。

(四)针对保障和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我委将开源节流,重点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进行倾斜扶持,同时发挥乡村文化馆、图书馆、村史馆、文化广场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乡村设立村史馆等乡村文化设施。

我委将积极发挥乡村文化艺术社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扶持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民间文艺社团、创作团队,健全乡村文艺社团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城区和乡镇街办、村等级的文化团体组织,为乡村文化振兴做好服务工作,鼓励开展文艺展演展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文化环境,把各类乡村文艺社团办成守护乡村文脉、聚集乡村人脉、把握乡村命脉的新型乡村新组织。

此复函已经我委刘昌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510

(联系人:唐艺榕 ,联系电话:139830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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