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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政协潼南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00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4-13

A

公开


    潼民政函〔202314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政协潼南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00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肖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和研究,您的提案很具有针对性,对于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社会稳定。

一、关于整合资源,强化能力建设。2019年,由区民政局牵头,在广泛征求区级各部门、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贯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开展宣传解读,明晰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确保村(社区)承担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内容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村(社区)出具证明工作事项调查的通知》,对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涉及村(社区)证明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检查自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证事项清单为社区带来的减负成效切实落到实处。转发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减证便民”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转发《重庆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根据“四张清单”最新内容,对23个镇街“四张清单”落实情况及“万能章”现象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村(社区)运转高效顺畅。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概念之下的社区管理的一种新理念,是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模式。目前,由于缺少国家统一的、具体的社区信息化法规,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缺少数据采集、设备接入等方面的强制性统一标准,为智慧社区普及推广、融合带来难题。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衔接,调动部门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目前,正在推进基层政权信息系统应用,智慧社区云平台账号启用率达100%,全面完成城乡社区基本信息、基层队伍信息等基础数据的录入,推广使用“渝快社区”小程序和APP

二、关于加大宣传,筑牢社会参与根基。指导街镇创建了2个“市级和谐示范社区”、1个“全市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并推出1名“全国抗疫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2名“重庆市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为全区社区治理树立了样板。推动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加快“两中心”建设,计划在北城丽都原售房部建立全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推动社会组织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发展。2022年投入资金120万元,在梓潼、桂林、双江等镇街试点建立6个社区“为民工作室”,分别实施民情建档、社区治理、帮扶困难、为老服务、未保服务、特群服务6大基础性治理和服务项目,搭建起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对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硬件条件、专业服务、服务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相应惩戒,倒逼社工机构高质量发展。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重要事项互相参与、重大问题共商共议等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印发《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物业小区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96个社区全面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进物业服务公开透明。

三、关于加强保障,破解“人财物”难题。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定期调整机制,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干部待遇补贴稳步提升,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事业干部,为乡镇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印发《潼南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与报酬待遇挂钩机制,对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证书等级按区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积极申报市级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争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达到88%

此复函已经薛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舒文

联系电话:44556401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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