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结果:A
公开
潼公函〔2023〕28号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周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车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伴随而来的交通安全管理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切实做好电动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区道安办联合多部门多措并举强化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区人民政府及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印发潼南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22〕143号)和《关于潼南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潼安道办〔2023〕1号)文件,开展以“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为主题的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综合治理行动。区公安局印制了宣传横幅87份、海报1300余份、倡议书等其他宣传资料若干发放到各镇街,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3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海报1000余张,辖区77个劝导站大喇叭及宣传阵地LED屏滚动播放宣传音频每日不低于2小时,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二、强化路面巡查,加大整治力度
区公安局联合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城区街道等执法力量,组建3个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组,对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闯红灯、不带头盔、不靠右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4769起,后续区公安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区公安局严把超标电动车报废关,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超标电动车一律动员车辆所有人主动报废,对违反规定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查处。
三、强化源头监管,规范交易市场
区公安局联合交通、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不定期对修理厂、改装店等非法改装、拼装、销售源头开展联合执法。督促销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将违规销售企业和门市纳入“黑名单”,禁止不合格电动车流入市场。同时,要求电动车销售企业在销售电动车时向购买者宣传驾驶电动车应持有驾驶证,车辆应上牌照、购买保险等政策规定。
四、强化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根据职责督促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充电进行规范,引导建设一批集中充电设施,并给予优惠政策,指导小区物业对老旧小区开展清理行动,合理规划电瓶车充电停车位,方便群众就近充电,消除安全隐患,最大化便民利民。
尊敬的周健委员,我们将按照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调研和汇报,持续深化推进电瓶车交通管理工作,共同为平安潼南作出更大贡献。在此向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表示感谢,敬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顺祝您身体安康、工作顺利!
此复函已经包庆副区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刘维斌;联系电话:4468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