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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9-13

办理结果: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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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法函〔20232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复函

姜建翔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立公检法联动常态机制突破人民法院执行瓶颈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统筹协调、一体联动,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执行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打击拒执犯罪的重要性。打击拒执罪是加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重要抓手,是攻克执行难的有力武器,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区人民法院已制定工作机制,即在案件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拒执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必要时提请检察机关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情形的,立案、刑事审判、执行部门应当协调配合,畅通当事人刑事自诉程序。

二是切实加强立审执部门工作协调。为确保拒执案件审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统一,区人民法院已确定了刑事审判部门负责对拒执公诉或者自诉案件进行统一把关,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建立了依法办理拒执罪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应当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将履行情况及时双向通报。对于自诉案件,立案部门裁定不予受理前、刑事审判部门作出判决前,应与执行部门沟通交流信息。

三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区人民法院已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办理拒执罪建立了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机制,各单位确定了指定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宜的协调会商。每年由人民法院分管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会议,就实践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明确统一打击拒执犯罪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难点和堵点。2020年至今,区人民法院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线索14件,公安机关立案受理8件,审判机关已对3人实际判处拒执罪。

下一步,区人民法院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及您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方向奋进,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一是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落实联动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重庆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各执行协作联动单位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提升执行联动协作内容和水平,着力解决个别联动单位协助执行机制不健全,协助执行效果不理想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拒执犯罪力度。继续加强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统一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建立健全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依法及时审理,坚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执行宣传,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网为基础,对执行典型案例、亮点工作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持续向上级法院和主流媒体平台积极投稿,让群众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为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法院的工作,为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

此复函已经李春燕院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孝东;联系电话:135094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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