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付世财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关心。您在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公交补贴方式的建议》的提案(第3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免费乘座公共交通工具是根据《重庆市老年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我区从2014年起至今已执行近5年时间,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已成为习惯,同时,也给老年人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您所提到的取消老年卡高峰时段免费乘车,一是从目前政策来看,只是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并不能强制或硬性要求其错峰出行。二是据我们了解,主城区以及周边区县均没限制老年人高峰期乘车。三是我区的老年人已习惯免费乘公交,若政府出台政策强制要求其错峰出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综合多种因素,我局认为目前暂不宜取消老年人高峰期免费乘公交车。
关于取消老年卡,改由向老年人定期发放交通补贴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全国仅上海市实行的向老年人发放交通补贴。我局将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就该问题的可行性认真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区政府决策。
为缓解我区高峰时期公交出行压力,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同时进一步优化发班时间、线路站点、科学投入运力,以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支持和理解。
此复函已经交通局张勇局长审核,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人:贺长江
联系电话:44590928(13509428166)
邮政编码:402660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