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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政协潼南区委员会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9-06-14

文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街饮用水水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镇街自来水厂保持正常运行的共21座,管理模式分为国有投资(政府主体管理)、私营企业、国有投资和私营企业共同管理模式3种。其中国有投资6座,由当地镇政府委托企业进行管理经营、部分大型维修资金申请区财政和市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给予解决。私营水厂7座拍卖给私营企业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有投资和私营企业共同管理8座由政府投资对拍卖后的原水厂进行改(扩)建,目前因国有和私营资产未明确,国有投资部分暂由原水厂进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部分企业、群众对水资源战略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安全意识、危机意识不够强,水污染现象依然突出。根据水功能区水质检测结果,受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影响,琼江流域水功能区现状水质在个别月份存在不达标现象。加之部分场镇水厂私营化,管理人员不专业,分散式机井及红层找水检测经费不足等因素,我区饮水工程仍然存在设备老化、管损率、水质合格率底、运行成本普遍偏高等问题。加之,场镇水厂管理不规范,约60%以上制水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技术培训,特别是新建水厂聘用的制水人员技术较差。部分场镇水厂制水设施年久失修,制水工艺落后,管网锈蚀严重,容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出厂水质不达标;部分场镇水厂因源水水量不足导致供水需求量达不到要求,比如五桂水厂、卧佛水厂、群力水厂。同时覆盖农村部分场镇水厂因农村居住地分散、管网分布广、农民整体用水量不大、水价普遍偏低等原因,导致水价成本和维修成本较高,工程运行困难。

三、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由区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能职责,扎实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区政府将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水质不达标、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区135条河流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完善了河长组织构体系,对河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制定了河流域管理保护问题清单和管理保护目标。

三是加快实施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区水务集团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强与各镇级水厂和洽谈,利用市场手段,逐步接收和收购镇级水厂。相关部门及镇(街)各司其职,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及生活饮用水安全进监测管理。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区水利局、卫健委、生态环保、坚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推进水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规范监测秩序、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监督效率;以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为目标,促进全区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不断提高。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意识。全面宣贯《重庆村镇供水条例》我区采取集中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和下镇(街)放发宣传单进行宣传。宣贯重点围绕市级部门关于饮用水安全的方针政策和市级领导的有关讲话和《供水条例》中有关政策标准。并严格按照《条例》对 违反本条例规定,规模化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供水服务监督电话,规范悬挂标志牌,切实加强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此复函已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和邓元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复函。

(联系人:区水利局余乐,联系电话:44576539)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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